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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空港数据中心运维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2 09:1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空港数据中心运维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HGJ-2015-T-178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雪

项目联系电话:13512243019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12月16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5年12月21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空港数据中心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jzxtpgg/201512/t20151216_6346942.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采购人委托,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空港数据中心运维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空港数据中心运维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BHGJ-2015-T-178

(三)首次公告时间:2015年12月16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变更1:

第一册》第10页》项目需求书》二、运维人员要求

*(一)运维商须具备2名劳动合同关系隶属于运维商本公司的华为认证互联网专家作为专家技术支持,要求提供认证证书(HCIE)复印件。

*(二)运维商须具备1名劳动合同关系隶属于运维商本公司的华为认证网络工程师,要求提供认证证书(HCNA)复印件。

*(三)运维商须具备1名劳动合同关系隶属于运维商本公司的华为认证网络资深工程师,要求提供认证证书(HCNP)复印件。

变更为:

第一册》第10页》项目需求书》二、运维人员要求

*(一)提供需运维网络设备原厂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书。

*(二)运维商须具备1名劳动合同关系隶属于运维商本公司的华为认证网络工程师,要求提供认证证书(HCNA)复印件。

*(三)运维商须具备1名劳动合同关系隶属于运维商本公司的华为认证网络资深工程师,要求提供认证证书(HCNP)复印件。

注:实质性技术条款(加注“*”号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变更2:因调整谈判文件技术条款,本项目谈判时间相应顺延。

第一册》第2页》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函》六、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谈判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2015年12月23日14:00至14:30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服务区。

(二)谈判时间及地点:2015年12月23日14:30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评标区。

变更为:

(一)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2015年12月25日14:00至14:30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服务区。

(二)谈判时间及地点:2015年12月25日14:30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评标区。

三、更正日期

2015年12月21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杨雪

(二)联系电话:022-84909959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北安道二楼207室

(三)采购人联系人:王贞礼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4465550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1号浩物大厦A504室.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22-84909959

七、质疑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的规定,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免费领取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本补充文件如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内容有不同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本补充文件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将回执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至投标截止时间仍未收到“补充文件回执”的视为已熟知补充文件内容,接受补充文件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附件:回执

采购单位: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1日


 

附件:

回    执

今收到“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空港数据中心运维服务项目(项目编号:BHGJ-2015-T-178)” 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补充文件的内容为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备    注:请尽快将此页签字后发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84909959。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北安道38号二楼207室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贞礼 022-2446555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1号浩物大厦A504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杨雪 1351224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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