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安防系统设备及亮化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安防系统设备及亮化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晶晶
项目联系电话:17709570500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11月27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5年12月17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安防系统设备及亮化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原公告地址:吴忠市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安防系统设备及亮化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1、项目名称: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安防系统设备及亮化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吴利政采字(公开招标)2015年043号
3、变更原因:
因法院行业性质要求, 可能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当事人隐私或切身利益等事项,故投标人资格要求发生变更。
4、变更内容:
A、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营业范围内需包含有亮化、安防项目);
(二)具有安防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四)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原件;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六)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七) 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保密安防监控类)(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设备生产厂商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给制造商的“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要求所选平台厂家为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发的国家规划布局内容点软件企业,提供相关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一)需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B、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变更为:
2015年12月18日至2016年1月3日
C、开标时间变更为:2016年1月4日9:00
D、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石磊 联系电话:15709530880
6、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wzzw.gov.cn)
宁夏正信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联系方式:常丽娜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宁夏正信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明珠西路54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何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