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社采编系统数字化改造及媒资库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普洱日报社采编系统数字化改造及媒资库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一、招标条件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批准。云南凯乐普(普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普洱日报社的委托,对普洱日报社采编系统数字化改造及媒资库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KPCG201512104
2.2 招标内容:(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A包: 全媒体采编系统软件
B包: 配套软硬件
C包: 发电设备
2.3 交货时间:120天(各投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出合理的更短交货时间)
2.4 交货地点: 普洱市思茅区宁洱大道117号普洱日报社。
2.5 采购预算: A包:164万元
B包:230万元
C包:25.3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A包、B包
1、在国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履行本次政府采购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必须具备所提供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证,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长期代理证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4、具有曾经成功完成过类似系统集成项目的供货和项目安装实施业绩;
5、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且具备国家质量检测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及有效的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所有货物均须保证提供正品行货;
6、必须具备IS09001质量认证体系;进口设备必须具备合法的进口及通关手续;
7、投标人由企业当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函(在有效期内)
8、投标人应具有双软认证证书(软件企业认证、软件产品认证)(A包);必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企业(B包);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C包: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等;投标人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条件;
2、投标人必须拥有专业的售后服务体系,在云南设有专业的特约维修站或服务公司并提供良好的售后维修服务;
3、如若是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投标设备原厂针对本次招标的授权书和原厂服务承诺书原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产品需拥有国家颁发的相关认证资质;
6、供应商及产品在以往采购中无不良记录并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7、具有提供设备安装、调试、维护、维修的专业技术能力(应提供证明材料包括:特约维修服务站道路运输许可证或营业执照、服务人员资质证书和服务备件保有量证明材料等);
8、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
4.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4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复印件加盖公章(B包);
4.5双软认证证书(软件企业认证、软件产品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A包);
4.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
4.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2 月 17日起至2015年 12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在普洱市西园路6号(云南省寄生虫病防治所)老办公楼206号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 6 日15: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普洱日报社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7.1 开标时间为2016年1月6日 15:00 时(北京时间)。
7.2 地点为普洱日报社会议室
八、公告发布媒介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普洱日报社
联 系 人:赵堪
联系电话:13987955366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凯乐普(普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健
联系电话:0879-2132549
地 址:普洱市西园路6号(云南省寄生虫病防治所)老办公楼107号
邮政编码:66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