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FJYS2015-275的公开招标的补充公告
关于编号为FJYS2015-275更改通知
项目编号:FJYS2015-275
采购项目名称:福建农林大学图书馆玻璃贴膜及窗帘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名称:福建农林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0591- 83746975
首次公告时间:2015年12月11日
各投标单位:
现就我司组织的(招标编号FJYS2015-275)福建农林大学图书馆玻璃贴膜及窗帘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部分内容进行更改,具体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附件:货物明细、规格型号、技术指标及要求中对应“合同包1:李常盛图书馆玻璃贴膜技术参数:1、可见光透射比≥32%;(须提供产品检测报告,未提供报告按无效标处理)”
更改为:
“1、可见光透射比≥28%(须提供产品检测报告,未提供报告按无效标处理)”
2、“合同包1:李常盛图书馆玻璃贴膜技术参数:2、可见光反射比≤45%;(须提供产品检测报告,未提供报告按无效标处理);”
更改为:
“2、可见光反射比≤44%(须提供产品检测报告,未提供报告按无效标处理)”
3、“合同包1:李常盛图书馆玻璃贴膜技术参数:3、太阳能总阻隔率≥75%;(须提供产品检测报告,未提供报告按无效标处理);”
更改为:
“3、太阳能总阻隔率≥68%;(须提供产品检测报告,未提供报告按无效标处理)”
4、“合同包1:李常盛图书馆玻璃贴膜技术参数:5、遮蔽系数≤0.31”
更改为:
“5、遮蔽系数≤0.36”
5、“合同包1:李常盛图书馆玻璃贴膜技术参数:上述技术指标按照JC846-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贴膜玻璃》要求,经相关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数据为准,且投标产品型号必须与检验报告一致,不一致的作无效标处理。”
更改为:
“上述技术指标经相关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数据为准,且投标产品型号必须与检验报告一致,不一致的作无效标处理。”
其余均不变。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方有约束力。投标方收到此通知后请在2015年12月15下午17:00前将回执传真至本公司确认。若投标方在规定时间内未回执的,视同该通知已收悉。
特此通知!
联系人:小林
电话:0591-87679372 87679352 传真:0591-87610660
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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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贵公司2015年12月15日发来的关于《关于编号为FJYS2015-275更改通知》已收悉,我方完全清楚更改的内容,特此回执!
投标方名称:
(盖章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