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银川市环境保护局在线监测设备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采购单位:银川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银川市行政中心
采购联系人:金玉梅、金龙高 联系电话:0951-6889150、688913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银川万博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玉皇阁北街4号
项目联系人:郭 虹 联系方式:0951-601754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政府采购银川市环境保护局在线监测设备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银万博招 (公)[2015]第179号
首次公告日期:
变更事项、内容:
一、本项目评标方法中“评分标准:变更如下:
序号 | 内容 | 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45分) | 投标人价格得分 | 45 |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所有投标人的最低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低于成本价视为恶意报价。 |
2 | 商务部分(12分) | 商务文件的整体响应程度,完整性、规范性 | 1 | 1、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重要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标书,满足招标文件设备基本参数的得0.5分。 2、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0.5分,否则由评委酌情扣分。 |
主设备生产商体系认证及投标人资质、信誉 | 4 | 1、生产商通过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认证得1分; 2、生产商获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得1分; 3、生产商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的科学技术进步奖得1分; 4、数采仪具有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有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得1分。 (以上证明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家鲜章。) | ||
售后服务、培训、交货期 | 3 | 投标人提供的培训计划及售后服务内容完善合理,并按环保技术要求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1年以上的得2分;满足上述要求,用时在银川市设有专业化售后服务机构,配备长期驻点人员的得3分。 | ||
生产商业绩 | 3 | 主设备生产商提供的设备业绩必须是在线监测项目,每份合同得1分,最多得3分(提供合同原件)。 | ||
依法纳税 | 1 | 投标人所属日期在2015年1月至开标前期间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纳税、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其中:依法纳税提供缴费票据复印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可提供缴费票据复印件或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记录证明,均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为准,复印件不清晰的不得分,原件备查。 | ||
3 | 技术部分(43分) | 设备对技术指标的满足程度 | 39 | 1、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三项分析仪器,每个仪器的基础评分为2分,满足设备基本要求的得6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分析仪从精确度、响应时间、零点漂移、量程漂移、线性度等指标考量,仪器指标优于基本要求的每项加1分,每项仪器加分不超过6分,总分不超过24分。 2、氧气分析仪、烟气流速测量仪、烟气温度测量仪、压力测量仪项仪器、湿度测量仪,每个仪器基础评分为1分,满足设备基本要求的得5分。从测量范围、精确度、分辨率、响应时间等指标考量,仪器指标优于基本要求的每项加0.5分,每项仪器加分不得超过2分,总分不超过15分。 (以投标人提供的仪器质量检测报告为准,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家鲜章) |
投标人优化意见 | 2 | 投标人投标的技术方案提出了优化意见得1分,若优化意见得到评标委员会的确认,有实质性意义,并且方案配置合理,具有技术成熟、运行稳定、管理方便的得2分;未提供优化意见的不得分 | ||
供货、安装、调试实施方案 | 2 | 1、供货、安装、调试实施方案内容完善,符合环保部《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污染源监控源现场端建设规范》(环发【2008】25号)得1分; 2、供货、安装、调试实施方案内容整体情况综合评比打分,好的得1分。 | ||
注:以上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将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二、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如下: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其它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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