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海门湾桥闸管理处全自动水葫芦打捞船、水面清洁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XY201508)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汕头市潮阳区海门湾桥闸管理处全自动水葫芦打捞船、水面清洁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XY201508)
项目编号:GZXY201508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719935758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12月07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5年12月16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汕头市潮阳区海门湾桥闸管理处全自动水葫芦打捞船、水面清洁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XY201508)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512/t20151207_6275690.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 关于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第七项的第9点“投标单位须具有省级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认可证书或等级证书(三级Ⅱ类或以上)。”应更正为“投标人须具有省级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认可证书或等级证书(三级Ⅱ类或以上),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则提供代理厂家的相关证书。”,招标文件中涉及该部分的内容以此为准。
- 关于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中的“九、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中
评分项目 | 价格 | 技术 | 商务 | 总分 |
分值 | 30 | 40 | 30 | 100 |
更正为
评分项目 | 价格 | 技术 | 商务 | 总分 |
分值 | 40 | 40 | 20 | 100 |
3.关于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九项的技术评分中,“技术部分响应评分表”增加“备注: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则提供代理厂家的相应技术文件资料。”。
4.关于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九项的商务评分中,要求“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的评分细则“投标人在2010年以来在汕头地区完成过类似清洁船、水葫芦打捞船等项目的,每项得4分,最高得8分;投标人在2010年以来在广东地区完成过类似清洁船、水葫芦打捞船等项目的每项得4分,最高得8分;投标人在2010年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完成过同类清洁船、水葫芦打捞船项目(合同金额在500万元或以上)。每个项目得1分,最高4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用户报告等实例证明等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原件备查)。”更正为“①投标人在2010年以来完成的50万以上至100万以下(包含100万)的业绩合同,每项得2分,最高得4分;②投标人在2010年以来完成的100万以上至200万以下(包含200万)的业绩合同,每项得2分,最高得4分;③投标人在2010年以来完成的200万以上的业绩合同,每个项目得1分,最高2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船只验收报告作为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属于第③档的业绩,可在第①、第②或第③档选择其一计分,但不重复计算,以此类推)。”。
5.关于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九项的商务评分中,“商务部分响应评分表”增加“备注: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则提供代理厂家的相应商务文件资料。”。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本项目开标时间顺延至2016年1月7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潮阳区海门湾桥闸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潮海路附近
采购人联系方式:郑先生 采购联系电话:1371993575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42号商贸城一座西梯508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游先生 电话:0754-88788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