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数学系教学专用仪器采购项目信息更正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数学系教学专用仪器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文件)编号:HBHJ1512-CD-155
采购人名称:河北民族师范学院 |
采购人地址:承德市高新区 |
采购人联系方式:13932491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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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承德市双桥区府前路华峰中心A座303室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324260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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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 12月15日 |
更正事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更正内容: 原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供应商的规定; (2)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主要产品应具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制造厂家授权书”(主要产品为计算机、投影仪、交换机、机架式服务器、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综合教学科研平台、RFID实训系统、物联网机器人创新套件(高级版)、RFID标签制作系统、物联网机器人控制系统、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系统); (3)若制造商参加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不参加投标的,同一品牌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变更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供应商的规定; (2)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主要产品应具有制造商出具的“制造厂家授权书”(主要产品为计算机、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综合教学科研平台、RFID实训系统、物联网机器人创新套件(高级版)、RFID标签制作系统、物联网机器人控制系统、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系统); (3)若制造商参加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不参加投标的,可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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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日期:2015年 12月16日 |
项目联系人:梁洪宇、白贺新 |
联系方式:15324260606 |
传真电话:0314-2079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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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