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采购法学实验实训中心原有网页、系统、软件升级改造招标项目[招标编号:0724-1501D61N3447]修改/更正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14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招标公司网站(www.gmgitc.com)上提交的华南农业大学采购法学实验实训中心原有网页、系统、软件升级改造招标项目(项目编号:0724-1501D61N3447)采购(公开招标,下同)公告,因内容修改/更正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修改事项、内容及日期
1、应修改的事项:
①采购文件 P7“(三)合同要求及付款方式 ”第5点的相关内容;
②采购文件 P15 “商务评价“第3点“投标人技术服务能力”的相关内容。
2、修改内容:
应修改事项内容更改为:
①采购文件 P7“(三)合同要求及付款方式 ”第5点的相关内容修改为
“5.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50%;
(2)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50%;
(3)在合同签订生效后的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质保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后一年,在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返还乙方全部质保金。”
②采购文件 P15 "商务评价"第3点“投标人技术服务能力”的相关内容修改为
序号 | 评审项目 | 单项 分值 | 评分范围 |
… | … | … | … |
3 | 投标人技术服务能力 | 3 | 投标人具有稳定的技术服务团队(需提供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 50人或以上 (3分)、 30~49人 (2分)、 15~29人 (1分) 其他不得分。 |
… | … | … | … |
3、变更日期:2015年12月15日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修改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修改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联系人:伍老师
采购人地址:-
电话:020-85282580 传真:020-85282580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电话:-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吴小姐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购标室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20-37652392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传真:020-37652396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陈春彤、赖希捷、夏文
项目负责人电话:(020)87768198 转220/818/833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