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工程设计服务GXYLG20154003-NC招标文件的解释说明及更改通知(二)
项目名称:南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工程设计服务
项目编号:GXYLG20154003-NC
本项目因接到潜在投标人书面疑问函,现对招标文件的内容做出以下解释说明及更改:
投标人疑问1:
“南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工程设计服务,总建筑面积82940㎡,而评分办法中的投标人业绩:需中标或承担建筑规模超过160000平方米及以上医院类规划设计任务的每项记4分,总分不超过8分。此项8分占投标人业绩评分总分16分的50%,类似业绩要求160000平方米我公司认为过大,望调整。”
解释说明:一期设计(600个病床)建筑面积82940㎡,其中地下室总建筑面积17500平方米,地上部分总建筑面积65440平方米,招标范围中描述了“本次招标服务内容的总平规划设计按1200张床位进行设计,其他服务内容仅按第一期的600张床位设计”,规划按两期共1200个病床,故按160000平方米考核规划业绩,与本项目规划面积相符。
投标人疑问2:
“投标人类似业绩:若同一医院院区中,多个合同多项目累加至160000平方米是否符合得分标准?”
解释说明:招标文件中写明了是“每项”,即同一设计合同中达到“建筑规模超过160000平方米及以上医院类规划设计任务”的要求方可计分,如在同一设计合同下的子合同累计超过上述要求也可计分。
投标人疑问3:
“投标预备中: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十七天,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人处。本项目于12月30日开标,12月16日截止报名,在投标报名期间已经超过十七答疑期限。且此条与第11页第5点招标文件的解释相互矛盾。是否为笔误?”
解释说明:此处为笔误,按招标文件第11页第5点招标文件的解释执行。
更正事项:
招标文件第43页“三、附件(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各投标人):1.可研文本。2.规划设计总平图”,现更正为“三、附件(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各投标人):1.项目建议书。2.地形图”。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 标 人:南宁市第七人民医院
地 址:广西南宁市共和路209号
联 系 人:黄科
电 话:0771-2614569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7楼H-2座
联 系 人:崔惠、陆重言
电 话:0771-2618118、2618199
传 真:0771-2808596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