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柳州市柳南区零星工程施工、造价咨询及设计定点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
2015年12月7日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柳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柳州市柳南区零星工程施工、造价咨询及设计定点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LNQG15-052)招标公告,现将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变更:
1.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项目名称原为:“柳州市柳南区零星工程施工、造价咨询及设计定点服务项目采购”;现变更为:“柳州市柳南区零星工程施工、造价咨询、设计及财务审计劳务定点服务项目采购”。
2. 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B分标采购内容现变更为:“造价咨询、设计、财务审计劳务”;增加:“B3分标:财务审计及劳务代理”。
3.招标公告中第五条“投标人的资格”增加:“10.B3分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财政部门颁发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4.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增加:“B3分标:财务审计及劳务代理;B3分标确定排名前五家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如合格投标人超过三家但不足五家时,所有合格投标人全部为中标供应商”。
5.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2中“采购数量及单位”现变更为:“A1分标: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工程);A2分标:市政公用工程;A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B1分标:工程造价咨询(增补),已列入柳南区定点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除外;B2分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增补),已列入柳南区定点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公司除外;B3分标:财务审计及劳务代理。”
6.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第三条第2.1.1点“资格证明文件”中增加:“(20)B3分标投标人有效的财政部门颁发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复印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许可证书”原件核查,否则投标无效)”。
7.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三条第2.1.2点“资信证明文件”中第(5)点现变更为:“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与本项目同类业绩(A1、A2、A3分标: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采购零星工程施工定点服务项目;B1、B2分标: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采购工程前期定点服务项目;B3分标: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采购财务及审计劳务代理服务项目)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
8.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中“一、评标方法”第4条的“(4)企业业绩分”现变更为:“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与本项目同类业绩(A1、A2、A3分标: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采购零星工程施工定点服务项目;B1、B2分标: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采购工程前期定点服务项目;B3分标: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采购财务及审计劳务代理服务项目)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每项加1分,满分3分。”
9.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中“二、评标标准”现变更为:“‘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采购人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认中标供应商。A1分标〔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工程)〕、A2分标(市政公用工程)确定排名前十名为中标人,如合格投标人超过三家但不足十家时,所有合格投标人全部为中标供应商;A3分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确定排名前五家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如合格投标人超过三家但不足五家时,所有合格投标人全部为中标供应商;B1分标(造价咨询)确定增补五家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已列入柳南区定点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除外,如合格投标人超过三家但不足五家时,所有合格投标人全部为中标供应商;B2分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确定增补五家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已列入柳南区定点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公司除外,如合格投标人超过三家但不足五家时,所有合格投标人全部为中标供应商;B3分标(财务审计及劳务代理)确定排名前五家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如合格投标人超过三家但不足五家时,所有合格投标人全部为中标供应商。
如出现得分相同时,以投标优惠率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优惠率相同的,按投标人资质(资质等级及种类数量)情况进行排列;如资质情况仍相同时,按投标人项目实施人员情况(注册建造师证书)进行排列;如项目实施人员情况仍相同时,按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排列;如项目实施方案仍相同时,按服务承诺情况进行排列;如服务承诺情况仍相同时,按“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情况进行排列。
如在实际工作中中标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柳州市柳南区各有关单位工作需要的,柳州市柳南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按顺序在候选供应商中补充中标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招标,以满足各有关单位采购需求。”
10.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中 “1.资格证明文件”增加:“1.20 B3分标投标人有效的财政部门颁发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复印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许可证书”原件核查,否则投标无效)”。
11.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中 “2.资信证明文件”第2.5点现变更为:“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与本项目同类业绩(A1、A2、A3分标: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采购零星工程施工定点服务项目;B1、B2分标: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采购工程前期定点服务项目;B3分标: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采购财务及审计劳务代理服务项目)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
12.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现变更为:“2015年12月7日至2015年12月23日止(工作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供应商未合法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投标文件。”
13. 招标公告答疑会时间现变更为:“1.时间:2015年12月24日下午3时30分;2.地点: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二层211-218室)”。
14.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现变更为:“投标人须于2015年12月30日下午6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交至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全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宁市民主支行(网银支付可选中国银行南宁市邕州支行),开户行行号:1046 1101 0017,账号:6197 6102 1704】。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15.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现变更为:“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6年1月5日上午8时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月5日上午10时正”。
16.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现变更为:“2016年1月5日上午10时正”。
17.上述相关条款作相应变更,其余不变,按以上更正后的内容执行。
特此公告
采购人:柳州市柳南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柳州市柳南区潭中西路10号
联系人:何卓柏 联系电话:0772-3858613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二层211-218室
联系人:覃莉芳 联系电话:0772-3310669 3310109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