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ZG15-573关于环境质量监测科实验室仪器采购的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环境质量监测科实验室仪器采购
项目编号:LZG15-573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柳玉
项目联系电话:8806299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11月26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5年12月15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LZG15-573关于环境质量监测科实验室仪器采购的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511/t20151126_6212660.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柳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委托,于2015年11月26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柳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环境质量监测科实验室仪器(采购编号:LZG15-573)的采购公告, 现需将原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更正:
(1)、原招标文件第4页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说明中“第4点本项目包括以下设备,根据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删除此条。
(2)、原招标文件第4页第二章采购内容为“全自动测汞仪”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中需要增加1项要求:此产品已办理进口产品采购相关手续,允许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投标。
(3)、原招标文件第6页第二章采购内容为“臼式研磨仪”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中需要增加1项要求:此产品已办理进口产品采购相关手续,允许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投标。
(4)、原招标文件第8页第二章采购内容为“溶氧仪”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中需要增加1项要求:此产品已办理进口产品采购相关手续,允许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投标。
(5)、原招标文件第10页第二章采购内容为“ICP-MS配件耗材”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中需要增加1项要求:此产品已办理进口产品采购相关手续,允许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投标。
(6)、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现更正为“投标人应于2015年12月29日17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转帐形式交至保证金专户”
(7)、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现更正为“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5年12月30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0日10时00分”
(8)、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现更正为:“2015年12月30日10时00分”
相关条款作相应变更,其余不变。
特此公告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柳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采购人地址:柳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柳州市三中路7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卫斌 0772- 280024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柳州市海关南路东堤新都甲B1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唐柳玉 0772-8806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