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变更公告
关于南雄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服务采购项目的更改公告
公告一:原招标文件37.3评标细则中“售后服务能力”评分细则更正为:
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及本地化服务方案进行评分:
本项最高10分。
根据各投标人本地化服务能力、服务响应程度方案、提供便利服务的可行性方案进行综合评价,能够保证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具有各种必要的资源实现服务承诺。
在南雄市设立常驻服务机构的,分值在7-10分;
在韶关地区设立常驻服务机构的,分值在5-7分;
在省内设立常驻服务机构的,分值在3-5分;
在省外设立常驻服务机构的,分值在2-3分。
(注: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原件,未能提供证明的,该项不得分。)
公告二:原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之“2、技术服务内容”中增加两项内容:
2.6.子包②中标人要负责全市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的建设、数据建库、接边整合,验收时提供系统操作手册,提供质检软件;
2.7.子包①必须按照子包②的要求和规范进行数据库建库
公告三:原招标文件“37.5综合评分的计算”中:
“各项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将各评委的综合评分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投标报价(由低到高);(2)技术评分(由高到低),(3)商务评分(由高到低)。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抽签决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人不得同时中的两个包段,包1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自动不进入包2的评审!”
更正为:
“各项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将各评委的综合评分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投标报价(由低到高);(2)技术评分(由高到低),(3)商务评分(由高到低)。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抽签决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人不得同时中的两个包段,如果投标人在两个包段均排名第一,则根据该投标人在‘5.2子包优先顺序承诺函’中承诺的投标优先顺序确定中标包段。”
公告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0日9:30~10:00
公告五:开标评标时间更正为:2015年12月30日10:00
公告六:以上事项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上公示之日起,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点击打开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