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县农牧局农用机械微耕机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合水县农牧局农用机械微耕机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合水县农牧局的委托,对其委托的合水县农牧局农用机械微耕机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编号:GSJY-ZC2015894)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12月2日,现作如下变更:
一、变更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三节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一笔前附表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是为了避免招标人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人可根据本须知第3.4.7条规定的条件没收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递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名称、标段(包)号。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人需自行考虑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并确保准确无误,足额、按时到账。
缴纳期限:2015年12月21日17时之前到账,未按时缴纳及未从基本账户转出视为无效投标”。
现变更为: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一笔前附表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是为了避免招标人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人可根据本须知第3.4.7条规定的条件没收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递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名称、标段(包)号。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应转帐至以下帐户:
收款人: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天水秦州支行
行 号:102825000029
账 号:2706060429200071644
投标人需自行考虑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并确保准确无误,足额、按时到账。
缴纳期限:2015年12月21日17时之前到账,未按时缴纳及未从基本账户转出视为无效投标”。
其余内容不变。
二、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合水县农牧局
联系人:黄红波
联系电话:0934-5521762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庆阳市庆州东路由佳苑小区中三排1号3楼
联系人姓名:胥弘娇
联系电话:18919262068
传真:0934-8860568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