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藤县财政投资评审服务定点采购(2015-2017)(GXZC2015-G3-145-TZ)更改通知(二)
项目名称:藤县财政投资评审服务定点采购(2015-2017)
项目编号:GXZC2015-G3-145-TZ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韵
项目联系电话:0774-7273402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11月17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5年12月11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藤县财政投资评审服务定点采购(2015-2017)(GXZC2015-G3-145-TZ)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梧州市人民政府网、藤县人民政府网、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中国政府政府网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投标人:
藤县财政投资评审服务定点采购(2015-2017) (GXZC2015-G3-145-TZ)作如下更改:
1、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9点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开标时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以下原件参加开标会:1.本人身份证;2.授权委托书(委托时需提供);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总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6.投标人及驻梧州分支机构(属办事处的中标后一月内提供给业主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7.注册造价师证书;8.投标保证金转帐单原件及收据原件。”更改为:“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开标时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以下原件参加开标会:1.本人身份证;2.授权委托书(委托时需提供);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总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6.投标人及驻梧州分支机构(属办事处的中标后一月内提供给业主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7.注册造价师证书;8.造价员证 9.投标保证金转帐单原件及收据原件; 10. 投标人总部或驻梧州(藤县)分支机构从业人员2015年9月或10月或11月交纳社会保障费证明;11. 投标人总部或驻梧州(藤县)分支机构从业人员聘用合同,以上证件必需齐全,否则拒绝投标。”
2、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所有参与计分项的都必需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予计分。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12月28日上午9时整;
4、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及到帐时间为:2015年12月25日下午17时前。
其它内容不变。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藤县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藤县财政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陆韵 0774-727340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藤县民安路18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梁 0774-7290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