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永丰县供水公司永丰县新材料产业园龙坊自来水工程管网项目(项目编号:GZJD2015-YF-G001)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永丰县供水公司永丰县新材料产业园龙坊自来水工程管网项目(项目编号:GZJD2015-YF-G001)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ZJD2015-YF-G001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97-8160099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12月09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5年12月10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永丰县供水公司永丰县新材料产业园龙坊自来水工程管网项目(项目编号:GZJD2015-YF-G001)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ncpms.ccgp.gov.cn/GS6/BidInfo/preview2?bidId=2c8382a4517c035701518649b43d1665
三、更正事项、内容:
依据永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批复,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永丰县供水公司的委托,对永丰县新材料产业园龙坊自来水工程管网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经采购人确定,现对2015年12月9日发布的招标文件就有关事项更改如下: 一、更改事项1:原招标文件中26页,评分标准,技术分: 四、企业综合实力: 1.所投产品制造商年生产能力大于等于 100 万吨的得 15 分,小于 100 万吨大于等于 50 万吨的得 5 分,小于 50 万吨的得 2 分。(评审依据: 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铸造协会铸管及管件分会出具生产能力的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现更改为: 1.所投产品制造商年生产能力大于等于 200 万吨的得 15 分,小于 200 万吨大于等于 100 万吨的得 5 分,小于 100 万吨的得 2 分。(评审依据: 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铸造协会铸管及管件分会出具生产能力的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此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及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及公告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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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永丰县供水公司
采购人地址:永丰县麻洲果园内
采购人联系方式:周先生 0796-252096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赣州市赞贤路黄金时代小区9-115号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郑小姐 0797-8160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