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葛店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湖北省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湾社区二期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湖北省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湾社区二期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鄂葛财字[2015]001号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小石
项目联系电话:0711-3811368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11月24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5年12月10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湖北省葛店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湖北省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湾社区二期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更正事项、内容:
湖北省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湾社区二期工程电梯
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澄清答疑
- 招标文件原表中“提升高度”以“正负零到机房楼面”为测量依据有误,该提升高度包括了顶层高度。应修改为“运行最底层之门坎面到行最底层之门坎面的距离”,不包括顶层之高度?
答:电梯提升高度应表述为:运行最底层门坎面至运行最高层门坎面的距离。电梯统计表中,正负零至电梯机房楼面的距离参数是正确的。
2、招标文件原表中栋号为4#、5#、6#、7#、8#、9#、10#、11-1#、12-1#的客梯均下至地下室,其层数原标注为18层,应修改为19层。
地下室层高为3.55m,应计入提升高度中?
答:大湾社区二期4#、5#、6#、7#、9#、10#、11-1#、12-1#(没有8#楼,电梯统计表中有误)中客梯均下至地下室。地下室地面至地上一层地面高度为5.1m,地下室应计入提升高度。以上建筑均为地上17+1层,地下一层。未详之处请参见施工图以及有关现场实际测量数据。
- 评标办法商务评审中制造能力所述“所投电梯品牌的制造商实验塔高度......”,需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并以实验塔高度作为评分得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只有建筑面积标注,并无建筑高度标注,此项评分标准如何评定得分情况?
答:评标办法商务评审中制造能力所述“所投电梯品牌的制造商实验塔高度......”,需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及能证明其高度的相关资料,并以实验塔高度作为评分得分依据。
- 评分办法技术评审中曳引机、控制柜、门机系统、安全部件的技术先进性的评分标准,“提供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核对后得分”,根据特种设备(电梯)国家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的有资质从事电梯型式试验并颁发型式试验报告的机构有四家,电梯制造商可自由就近选择国家认定核准的型式试验机构进行型式试验,此项评分标准只限定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一家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作为得分依据是否有违公平公正原则?或是有利于某特定投标人?
答:评分办法技术评审中曳引机、控制柜、门机系统、安全部件的技术先进性的评分标准,“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委托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核对后得分”。
- 对于800KG,井道宽度1900*2000,开门尺寸只能做成800*2100,可否?
答:对于800KG,井道宽度1900*2000,开门尺寸做成800*2100。
6、公证件是由公证机关对原件在法律意义上的认可,并出具公证书的。
7、投标文件的递交采取书面递交。书面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资料在2015年 12 月 16 日上午8:00-9:30时提交至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会议室(职工之家),由招标代理机构接受。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会议室(职工之家)公开进行,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
答疑图片请在上传文件夹中下载。
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八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湖北省葛店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湖北省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小石 0711-381136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鄂州市文星大道19号明堂市场四楼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卢勇军 0711-3215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