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教育信息中心“海淀区智慧教育视讯平台(一期)”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信息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北京市海淀区教育信息中心“海淀区智慧教育视讯平台(一期)”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CZX2015-003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海淀区教育信息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8号院内北区19号楼
采购人联系电话:82037190-119
集中采购机构全称:北京市海淀区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1 号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88487030
首次公告日期:
二次更正日期:
更正事项:
1、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八章,第一部分货物或服务需求一览表 “八、系统集成”一项的备注栏中删除“#提供制造厂商授权书或代理商的资格证书(加盖代理商公章)”。
2、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八章 第二部分技术规格及要求 “一、项目总体概述及用途”中的“㈢ 建设内容”中的“校级视讯集会分中心拟建于下表所列学校”表中“序号19六一幼儿园”变更为“六一幼儿院”。
3、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八章,第二部分技术规格及要求,第三项配置清单、功能需求及项目相关要求,(一)配置清单,视讯服务中心8.市区视讯资源交换平台服务器总体要求“CPU数量≥8颗;CPU主频≥4.0 GHz,14nm,TDP≤95W;”变更为:“CPU内核数≥8核;CPU主频≥2.2 GHz,≤22nm”。
4、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八章,第二部分技术规格及要求,第三项配置清单、功能需求及项目相关要求,(一)配置清单,区级视讯主控中心2.(3)“△LED显示屏”去除“△”标识,即该项不需提供“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十八期)中强制采购产品,要求提供所投产品清单打印页并将对应型号做标记,标记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在《投标分项报价表》备注栏中注明”证明。同时,再次声明,招标文件中关于带“△”标识项均要求提供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十八期)中强制采购产品,要求提供所投产品清单打印页并将对应型号做标记,标记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在《投标分项报价表》备注栏中注明,此项要求是“★”条款,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八章第二部分技术规格及要求,第三项配置清单、功能需求及项目相关要求 (一)配置清单 表后注明“★”的条款,凡第一册附件1-7、第二册★号条款为本项目的初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六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说明项。
5、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八章,第二部分技术规格及要求,第三项配置清单、功能需求及项目相关要求,(一)配置清单,区级视讯主控中心5. △监控一体机“CPU数量≥8颗;CPU主频≥4.0 GHz,14nm,”更正为“CPU内核数≥2核;CPU主频≥2.8 GHz,≤22nm”。
6、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八章,第二部分技术规格及要求,第三项配置清单、功能需求及项目相关要求,(一)配置清单,区级视讯主控中心6. △触控一体机的技术指标要求中删除“其他: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提供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提供平板电视能源效率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噪声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7、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八章,第二部分技术规格及要求,第三项配置清单、功能需求及项目相关要求,(一)配置清单,区级视讯分中心-1,3.:△触控一体机的技术指标要求中删除“其他: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提供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提供平板电视能源效率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噪声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8、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八章,第二部分技术规格及要求,第三项配置清单、功能需求及项目相关要求,(一)配置清单,区级视讯分中心-2,1.高清视频终端参数“内置WiFi模块”变更为“支持WiFi控制及接入功能”。
9、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八章,第二部分技术规格及要求,第三项配置清单、功能需求及项目相关要求,(一)配置清单,区级视讯分中心-2,5.:△触控一体机的技术指标要求中删除“其他: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提供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提供平板电视能源效率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噪声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10、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八章,第二部分技术规格及要求,第三项配置清单、功能需求及项目相关要求,(一)配置清单,区级视讯分中心-3,1.高清视频终端参数“内置WiFi模块”变更为:“支持WiFi控制及接入功能”。
11、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八章,第二部分技术规格及要求,第三项配置清单、功能需求及项目相关要求,(一)配置清单,校级视讯集会分中心,4.△触控一体机的技术指标要求中删除“其他: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提供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提供平板电视能源效率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噪声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12、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八章,第二部分技术规格及要求 四、相关要求 (一)售后服务4.原厂技术支持与服务要求中“要求提供主要设备原厂不少于36个月技术支持与服务,要求提供原厂加盖公章的售后服务承诺”变更为;“要求提供主要设备(主要设备是指提供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八章第一部分 货物或服务需求一览表备注一栏中标注‘#’标志的要求提供制造厂商授权或代理商的资格证书〈加盖代理商的公章〉的设备),要求原厂不少于36个月技术支持与服务,要求提供原厂加盖公章的售后服务承诺”
13、从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保证金一律只接受银行保函或担保函形式,不得以电汇形式递交,银行保函或担保函形式格式及担保机构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一册附件10—附件12;在本公告发布之前已经以电汇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有效,不需再递交银行保函或担保函。
14、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变更为:
其他事项不变。
集中采购机构项目联系人:孙芳懿、郑亚维
电话:88487038、88487031
传真:88487032
注:如需此书面信息更正公告可在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中心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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