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地方税务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1、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地方税务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更正为“广州市海珠区地方税务局办公设备(多项目合并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设备购置清单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专用办公终端设备(★必须为已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十八期)”且在有效期内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台 | 110 |
2 | 专用移动终端设备(★必须为已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十八期)”且在有效期内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台 | 90 |
3 | 扫描仪设备 | 台 | 22 |
4 | 机架式服务器 | 台 | 2 |
”更正为:“
类别 | 项目内容 | 单位 | 数量 | 预算(万元) |
子项目一 | 专用办公终端设备(★必须为已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十八期)”且在有效期内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台 | 110 | 88 |
子项目二 | 专用移动终端设备(★必须为已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十八期)”且在有效期内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台 | 90 | 99 |
子项目三 | 扫描仪设备 | 台 | 22 | 82 |
子项目四 | 机架式服务器 | 台 | 2 | 97 |
”
本公告期限为自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此更正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请在签收处签字盖章,并勾选是否按原定时间开标后回传至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020-83177411,或发扫描件至 QQ:2946594233)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2月10日
我司已收到GPCGD15C280HG280F广州市海珠区地方税务局办公设备(多项目合并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签收盖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