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招标项目(招标编号:JM2015-B349)”的补充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5-12-10 08:5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供应商: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及采购人的要求,现对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改:
一、 将原招标文件中的“本项目允许投标人投报进口产品,投标人如投报进口产品的,本项目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本招标文件中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均更改为:“本项目中的包组B(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系统)、包组C(急救呼吸机)允许投标人投报进口产品,投标人如投报进口产品的,本项目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本项目中的包组A(麻醉机)不接受所投报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投标人所投报的产品必须是本国产品。(本招标文件中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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