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鼓楼街道办事处综合维稳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09 18: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原公告变更为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鼓楼街道办事处综合维稳服务采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KCCT-2015-1063
1.竞争性谈判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鼓楼街道办事处综合维稳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鼓楼街道办事处,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依法选定成交人。
2.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服务地点: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鼓楼街道办事处辖区
2.2服务周期:4个月。
2.3服务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4号《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服务范围与工作要求”
2.4谈判范围: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鼓楼街道办事处综合维稳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包括:
(1)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鼓楼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保安人员70人,维护辖区内市容环境秩序,协助整治流动摊贩、占道经营,依据双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执行巡查、值守任务,承担相应的保安服务责任。
(2)提供和承担保安服务所需的服装及通讯设备等,并完成采购人交予的其他工作。
3.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如下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2015年11月1日后出具的企业的银行资信证明或银行现金存款证明(银行现金存款证明必须针对谈判申请单位而不是针对个人或其总、分支机构,否则作无效证明处理);
c.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2~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d.2012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谈判申请人须具备云南省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云南省保安服务许可证;
3.3拟派保安人员不得少于70人,须持有保安员证且为缴纳社会保险人员;
3.4谈判申请人2012年至今承担过不少于2个辖区综合维稳服务业绩且合同服务期不少于1年,评价优良;
3.5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企业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请于2015年12月 9日至2015年12月 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由单位在册人员持资格要求中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及介绍信署明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市盘龙区世博路12号世博生态城IN的家一楼),办理报名各项事宜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5.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3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另加邮寄费每套100元(人民币),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后1日内以快递方式向谈判申请人寄送竞争性谈判文件。
6.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谈判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市盘龙区世博路12号世博生态城IN的家一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鼓楼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陈师
采购代理机构: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世博路12号世博生态城IN的家一楼
联系人:郭薇(15925120995) 李曼溪(15825255353)
传真:(0871)63145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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