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喀喇沁旗财政局2016-2017年度财政投资评审定点工程造价咨询评审机构服务采购招标公告的更正公告
关于喀喇沁旗财政局2016-2017年度财政投资评审定点工程造价咨询评审机构服务采购招标公告的更正公告
2015年12月03日喀喇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喀喇沁旗财政局委托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上发布了2016-2017年度财政投资评审定点工程造价咨询评审机构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喀财购准字(电子)[2015]00487号)的招标(采购)公告,因根据采购人要求,原公告中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人员名单(加盖社保局公章)和2015年度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据改为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人员名单及2015年度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据,具体票据以实际发生为准,现在对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原公告中的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15年12月04日至2015年12月1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30时,更正为 2015年12月04日至2015年12月1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30时。
2、原公告中的报名材料说明: 提供合格有效的下列资料原件(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原件)并加盖投标企业鲜章的复印件:
1)税务登记证(年检有效)
2)组织代码证副本(年检有效)、或三证合一
3)外埠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在赤峰行政区域内设立的分公司或子公司,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5)提供本公司6名及以上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6)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人员名单(加盖社保局公章)和2015年度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据
7)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缴税收据(在本项前面加缴纳税收金额汇总表)
8)交易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住所地检察机关在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 喀喇沁旗劳动监察部门在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开具的无拖欠人员工资证明
10)上述材料的原件和3套复印件胶装并加盖鲜章,一套留存招标人,另两套分别送喀喇沁旗纪检监察局备案、喀喇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携带采购人开具的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存档。
更正为 提供合格有效的下列资料原件(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原件)并加盖投标企业鲜章的复印件:
1)税务登记证(年检有效)
2) 组织代码证副本(年检有效)、或三证合一
3) 外埠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在赤峰行政区域内设立的分公司或子公司,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 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5)提供本公司6名及以上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6) 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人员名单及2015年度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据,具体票据以实际发生为准
7)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缴税收据(在本项前面加缴纳税收金额汇总表)
8) 交易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住所地检察机关在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 喀喇沁旗劳动监察部门在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开具的无拖欠人员工资证明
10)上述材料的原件和3套复印件胶装并加盖鲜章,一套留存招标人,另两套分别送喀喇沁旗纪检监察局备案、喀喇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携带采购人开具的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存档。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