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邮电大学2015年部分门面网上延时竞价公开招租答疑书(项目编号=NAGGZYZZ2015(1)1119—1218)
作者: 发布于:2015-12-07 14:43: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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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邮电大学2015年部分门面网上延时竞价公开招租答疑书 | | | 项目名称: | 重庆邮电大学2015年部分门面网上延时竞价公开招租 | 采购编号: | NAGGZYZZ2015(1)1119—1218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5年11月19日 | 采购人名称: | 重庆邮电大学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经办人名称: | 莫老师 | 联系电话: | 62948872 | 澄清事项: | 各竞标人: 现对重庆邮电大学2015年部分门面网上延时竞价公开招租做出如下答疑: 问:根据文件要求,门面中标后竞得人凭成交通知书将租赁经营保证金和第一年的年租金一并划入重庆邮电大学相应帐户,请问什么是租赁经营保证金?为什么要收这个钱?收费标准是由什么确定的? 答:租赁经营保证金按照门面年租金的额度确定,相当于合同履约保证金,主要用于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防止竞得人不按招租人要求进行合法、合规经营。租赁经营保证金在合同正常履行完毕后按约定无息退还。 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五年十二月七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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