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系统税务服装制作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系统税务服装制作项目
项目编号:LNZB02-2015-08321-01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宁
项目联系电话:13840309881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11月25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5年12月06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系统税务服装制作项目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511/t20151125_6202975.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本次招标文件变更内容为:
包号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变更后的内容 |
第一包 第二包 | 原招标文件中第51页第五章评标办法第2项“技术部分的生产设备状况(5分)”: 根据投标企业有关服装设计打版、裁剪、粘合、制作缝纫、熨烫定型、吊挂运转等设备的优劣、新旧等情况,由评审专家酌情打分。好的得5分,较好的得4分,一般的得3分;较差的得2分,差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提供生产设备明细表和设备照片) | 现修改为: 根据投标企业有关服装设计打版、裁剪、粘合、制作缝纫、熨烫定型、吊挂运转等设备的产地、数量、购进日期、生产能力、使用年限等情况,由评审专家综合考虑按照排序打分。 排序第1名的得满分5分,每降低1个名次依次递减1分,第6名之后不得分。 (按招标文件第43页指定格式提供生产设备明细表和设备照片评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原招标文件中第51页第五章评标办法第2项“技术部分的人员技术情况(3分)”: 提供主要技术人员和制作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由评审专家酌情打分。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2分;差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提供人员2015年1-10月的社会保障缴费复印件) | 现修改为: 提供主要技术人员和制作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由评审专家综合考虑按照排序打分。 排序第1名的得满分3分,每降低1个名次依次递减0.5分,第7名之后不得分,未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不得分。(同时提供人员2015年1-10月的社会保障缴费复印件) | |
原招标文件中第51页第五章评标办法第6项中“售后服务体系(10分)”: 投标人在辽宁省内设有服装制作机构且注册日期满3年的得8分;投标人在辽宁省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且注册日期满3年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提供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房产证明的证明材料)。 | 现修改为: ① 投标人在辽宁省内设有服装制作机构且注册日期满3年的得2分,在此基础上评审专家根据所提供服装制作机构的注册资金、生产能力、服务能力、规模大小、注册时间等综合情况进行酌情加分,加分最多为6分: 优秀的加5-6分;较好的加3-4分;一般的加1-2分。 ② 投标人在辽宁省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且注册日期满3年的得2分; 以上2项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提供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房产证明等证明材料)。 |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采购人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5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栾洋 陈勇 024-23185197 2318505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虹 024-2338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