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2018年度昆山市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审定点服务商分散采购补充公告2
关于昆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2018年度昆山市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审定点服务商分散采购补充公告2(KSGZ015-FG-063)
昆山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受昆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为其拟采购的2016-2018年度昆山市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审定点服务商进行招标。现对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
1、招标内容:2016-2018年度昆山市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审定点服务商
标段一:2016-2018年度昆山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委托协审定点服务商(乙级及乙级以上)
标段二:2016-2018年度昆山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委托协审定点服务商(丙级)
标段三:2016-2018年度昆山市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审定点服务商(住宅类)
2、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A、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B、供应商资质专业要求:
标段一:
(1)具有乙级及乙级以上相应专业和服务范围的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
(2)具有电力、热能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咨询工程师(投资)的人员不少于3人;
(3)近三年内承担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或电力消费量不少于200万千万时的节能咨询评估任务不少于3项;(此项不作投标资格必要条件)
标段二:
(1)具有丙级相应专业和服务范围的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
(2)具有电力、热能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咨询工程师(投资)的人员不少于1人;
(3)近三年内承担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准煤以上或电力消费量不少于200万千万时的节能咨询评估任务不少于3项;(此项不作投标资格必要条件)
标段三 :具有乙级以上建筑专业的工程咨询资质。
注:一个投标人不接受同时投报标段一和标段二。
C、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以上A、B项证明材料。
3、出售时间:自招标公示至2015年12月8日9:00—16:30(节假日除外)
其它按招标文件要求。
昆山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