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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公路养护管理中心道班房排危加固工程专项通知(项目编号=0819-1510230093)

作者: 发布于:2015-12-04 16:2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道班房排危加固工程专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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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道班房排危加固工程
采购编号: 0819-1510230093(15B0387)
首次公告日期: 2015年11月27日
采购人名称: 重庆市南岸区公路养护管理中心
采购人地址: 重庆市南岸区南湖路18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龙溪镇花卉东路36号
经办人名称: 赵女士
联系电话: (023)86715401 86715295
澄清事项:

各潜在竞标供应商:
现针对“道班房排危加固工程”项目[项目编号:0819-1510230093(15B0387)]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如下变更:
一、“第一篇  竞争性磋商邀请书”中“三、供应商资格”下“(二)特定资格条件”变更为以下内容: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以及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重庆市市外建筑企业须取得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书。
注:提供以上1-2条所要求的资质证书、合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人员要求:
4.1、项目经理资格:
具备建筑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复印件,2015年7月至10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4.2、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
具备建筑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2015年7月至10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4.3、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各1名。
(注:提供相对应的在有效期内的上岗证书、安全员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全国造价员证书或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二、“第二篇 供应商须知”中“三、磋商要求”第3.7.1.1条变更为以下内容:供应商应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QD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2008年 《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8年《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没有的定额可借用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8年《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2008年《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2008年《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08年《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的定额子目)、《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PSDE-2008),根据采购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与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相匹配的施工技术方案,企业定额等,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竞标报价应包括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完成采购范围内工程内容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
三、“第二篇 供应商须知”中“三、磋商要求”第3.7.2.1条变更为以下内容:本工程各分项工程量清单子项的综合单价应包括完成该子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在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基础上,按照第一次报价与第二次报价的差额比例同比例下浮作为结算综合单价。成交后采购人不再对综合单价进行调整。
四、“第四篇  采购项目服务需求”中“三、结算原则”下“(一)工程变更原则”以及“第五篇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下“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中第3项下第a条、第b条变更为以下内容:
a.这部分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QD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2008年《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没有的定额可借用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8年《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2008年《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2008年《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08年《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的定额子目)以及  2008年 《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PSDE-2008)及配套文件公布的价格下浮12%后执行(人工费调差、材料费调差不参与下浮)。
     b.人工、材料单价的确定:按竞标报价书中的人工和材料单价执行。若竞标报价书中的人工单价高于2015年第11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由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中的人工单价,则按2015年第11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人工价格执行;若竞标报价书中的材料单价若高于2015年第11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中的材料价格下浮10%后单价的,则材料单价按2015年第11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中造价信息下浮10%后的价格执行。竞标报价中没有的人工单价按照2015年第11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人工价格执行;竞标报价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照2015年第11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材料价格下浮10%后的价格执行。2015年第11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材料价根据市场行情按建设单位的认质核价程序进行认质核价。(以上材料价格均不执行《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中的网员价)
五、“第五篇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下第17.1.2条变更为以下内容:计量方法: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QD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2008年 《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8年《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没有的定额可借用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8年《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2008年《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2008年《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08年《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的定额子目)、《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PSDE-2008)及相关配套文件计量。
    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及磋商开始时间延期至2015年12月16日北京时间10:00,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延期至2015年12月15日北京时间17:00。
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2015年12月4日

附件: 专项通知0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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