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与审计决算咨询中介机构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卫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与审计决算咨询中介机构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为了公开、公平、公正地择优选择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与审计决算咨询中介服务机构,为中卫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及时提供公开公平、优质高效的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与审计决算咨询服务,确保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和工程造价与决算编审工作的正常开展,中卫市发改委、中卫市审计局、中卫市政府法制办现联合采购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与审计决算咨询中介机构服务。
一、项目名称:中卫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与审计决算咨询中介机构服务采购
二、采购人:中卫市发改委、中卫市审计局、中卫市政府法制办
联系人:吴金柱 张建华
联系电话:0955-7068663、7068763
三、代理机构: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宁夏中卫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
联系人:郭丽薇
联系电话:0955-8597585
四、采购文件编号:ZWJYZX2015407号
五、采购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本次采购项目为中卫市发改委、中卫市审计局、中卫市政府法制办共同联合向社会购买招标代理和造价预算与审计决算咨询服务,组建中卫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与审计决算咨询中介机构库,参与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和造价编制与决算编审、财务审计工作。对于重大专业技术需求高的项目(事项),采购人根据需要另行单独聘请(委托)。本采购项目共分三个标段进行。
第一标段:拟采购20家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具体视投标人情况确定,主要为中卫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优先选择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
第二标段:拟采购20家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具体视投标人情况确定,主要为中卫市发改委、中卫市审计局项目造价预算编制及工程决算审计提供咨询服务。
第三标段:拟采购5家会计事务机构,具体视投标人情况确定,主要为中卫市审计局财务审计工作提供咨询服务。
六、服务期限:
一标段:一年,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二、三标段:两年,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七、服务费取费限额: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上限为《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取费费率标准的70%,下限不做限制要求。造价预算编制及工程决算审计咨询服务费取费上限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核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宁价费发【2010】87号)规定的取费费率标准的80%,下限不做限制要求。会计事务机构服务费取费无限额要求。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验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验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执业资质要求:一标段具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招标代理执业资质,二标段具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造价咨询执业资质,三标段具有会计咨询执业资质证书,全部验原件;
5、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
6、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资质。
十、公告发布媒体:宁夏政府采购网、中卫市人民政府网、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一、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及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1日上午12:00时前。
十二、报名方式
将报名资料费每标段300元以转账或汇款的形式缴纳至以下指定账户,并将缴费凭证扫描件发至指定电子邮箱(960487156@qq.com),邮件中写明所报项目,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回复到邮箱。也可到报名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科(中卫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五楼)现场报名。
户名: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宁夏中卫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5010321500013
十一、竞争性磋商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12月18日上午09:00时
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二、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