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武警毕节市支队新办公楼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D包:弱电系统)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我中心组织的武警毕节市支队新办公楼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D包:弱电系统)(招标编号:BJZC-2015-200号)项目,因有供应商质疑及采购人提出修改意见,征得论证专家同意后,现对招标文件作更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
1.1.5.3 “供应商不是主要设备生产厂家的,必须提供主要设备(附件4带▲号的项)生产厂家出具的销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改为“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
1.警告部分增加“4.中标供应商不是设备生产厂家的,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向采购人提供主要设备(附件4带▲号的项)生产厂家出具的销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2. 警告部分增加“5.项目总体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必须在三年内每两个月派固定的人员对此次建设的各个系统做出巡检服务,并按季度季度作出巡检记录”。
三、招标文件:第六章
1. 6.1.2中“业绩得分”的“2)供应商2013以来签订武警部队此类1000万以上(含1000万元)合同及验收报告每提供一份得3分,满分3分(签订合同时提供原件及验收报告备查)。”改为“2)供应商2013以来签订的部队或公检法系统此类1000万以上(含1000万元)合同及验收报告,每提供一份得3分,满分3分(签订合同时提供原件及验收报告备查)。”
三、招标文件:附件4
1. 中标供应商不是设备生产厂家的,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向采购人提供主要设备(附件4带▲号的项)生产厂家出具的销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附件4增加带▲号的项有:
(1)第十部分 礼堂分表中的序号“1全彩Φ3LED大屏墙”。
(2)第十一部分 演习室分表中的序号“11 2*2超窄边液晶拼接屏”。
2.参数作调整的项有:
(1)第四部分 数字广播及信息发布分表中序号“8网络报警主机”中“配合BL-EPA3000使用”删除
(2)第四部分 数字广播及信息发布分表中序号“10、12、14、16、18、20、22、24、26、28”的“IP 网络功放”中的“可接BL-N3008对信号进行点播输出”均删除
(3)第八部分 作战指挥中心分表中序号“30 iCOOPER-MITS/04服务器”的“iCOOPER-MITS/04”删除。
四、招标文件 附件5
招标文件增加“附件5: 武警毕节支队新机关办公楼弱电系统技术规范书”,(因“武警毕节支队新机关办公楼弱电系统技术规范书”内容较多,不便全文体现在变更公告内,请各投标供应商登录我中心网站:http://www.bjggzy.cn/或登录我中心综合业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全文)。
五、报名截止、保证金交纳截止、保证金绑定截止时间、踏勘截止时间均更改为2015年12月18日17:30,开标时间更改为:2015年12月21日10:00时,并于当日10:20前解密投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其余事项不变,涉及以上内容的做相应更改,请各供应商及时登陆系统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七、联系人:交易二部
联系电话:0857-8312584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