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红海湾开发区红海湾区田墘街道办事处 “火灾重点地区整治消防器材设备”项目更正/变更公告
汕尾红海湾政府采购中心于2015年12月2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汕尾红海湾开发区红海湾区田墘街道办事处 “火灾重点地区整治消防器材设备”项目招标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下载的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原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下载的内容第4-6页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第二点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技术参数 |
1 | 消防手套 | 双 | 20 | 采用铝箔复合阻燃织物材料制作,具有良好的耐高温、防辐射热性能,可反射95%的热量,可耐1000度 |
2 | 安全绳 | 套 | 10 | 航空钢丝外带钢丝防生锈保护层,16mm粗 |
3 | 直流水枪 | 支 | 10 | 铝合金,快速接扣,Ф65 |
4 | 开花水枪 | 支 | 10 | 具有直流开关水枪的远距离喷射灭火及关闭水流的功能和开喷射及喷雾功能,Ф65 |
5 | 消防水带 | 盘 | 10 | 65-20-16,新国标消防水带,13公斤压力,带检验报告、合格证、身份证、ccc认证 |
6 | 消防水带 | 盘 | 5 | 80-20-16,圆形情况下内径80毫米 压扁120毫米 |
7 | 水带挂钩 | 个 | 20 | 挂钩固定器主要是由门形卡环、螺纹顶杠和扣环三部分组成 |
8 | 水带包布 | 个 | 20 | 帆布带金属扣组成 |
9 | 金属切割机 | 台 | 1 | 发动机:风冷两冲程; 排量:78~95CC; 油箱容积:1.4L; 功率:3.7~8.8KW 空载转速 :4500~8800转/分钟 最大切割深度:100mm; 外型尺寸:742*382*274; 重量:11KG;刀片规格:φ300~400mm ,厚度3~6, 内孔20或25.4
|
10 | 三分水器 | 个 | 3 | 内扣式 |
11 | 异型接口 | 个 | 10 | 65内扣转65雄 |
12 | 异径接口 | 个 | 10 | 80雄转65内扣 |
13 | 吸水管扳手 | 把 | 2 | 钢质 国标 |
14 | 消火栓扳手 | 把 | 6 | 钢质 国标 |
15 | 火钩 | 把 | 4 | 长:2米 |
16 | 强光照明灯 | 具 | 8 | 电压: DC3.7V 容量 2Ah 光源 LED 放电时间 10h 工作光 |
17 | 消防斧 | 把 | 10 | 高碳钢 |
18 | 消防头盔 | 顶 | 20 | 符合 GA44-2002《消防头盔》标准,外壳用高温进口聚醚酰亚胺塑料制成,抗冲击、防穿刺,内有高密度泡沫缓冲层,均力缓冲网及帽箍四极减震结构,能最大限度地减缓外部对头部全方位的冲击。头盔整体具有很强的耐高温性能,头盔壳体耐温250℃。 |
19 |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 | 套 | 20 | 符合 GA10-2002《消防员灭火防护服》标准 ,进口阻燃面料、有防水透气层、隔热层、舒适层,反光带。隔热性能好,阻燃性能好,灵活、轻便,集阻燃、隔热、 防水、反光、透湿、舒适于一体 |
20 | 消防安全腰带 | 根 | 20 | 符合 GA494-2004《消防用防坠落装备》标准 材料:织带为高强力聚酯纤维;带扣、拉环为钢镀铬 |
21 |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 | 双 | 20 | 符合 GA6-2004《消防员灭火防靴》标准,手拎式,用于小腿部和足部防护。具备阻燃、防穿刺、防滑、 防水、电绝缘、耐高温和低温、耐一般酸碱性能。 |
22 | 消防轻型安全绳 | 根 | 20 | 直径:12mm,长:20m |
23 | 消防腰斧 | 把 | 20 | 钢质 |
24 | 各类警示牌 | 套 | 5 | 铁质 |
25 | 闪光警示灯 | 个 | 10 | 功率: 2 号干电池;电压: 4.5V ;电池:3节 |
26 | 手持扬声器 | 只 | 3 | 喇叭直径: 23CM,喇叭高度: 35CM,重量: 1.2kg(不含电池), 最大输出功率:50W,失真度: ≤3,传播距离:≥500 米,直流 电源:12V |
27 | 万能铁铤 | 把 | 4 | 钢质 |
28 | 隔离警示带 | 卷 | 4 | 红白间接,100m |
29 | 2KG干粉灭火器 | 支 | 300 | 可用于扑灭: A 类火(普通的固体材料火), B 类火(可燃液 体火), C 类火(气体和蒸气火), E 类火(带电物质火) |
30 | 应急照明灯 | 支 | 150 | 外壳防护等级: IP30 、额定工作电压: AC220V、额定工作 频率: 50Hz、标称应急工作时间:大于 90Min、光源名称和参 数: LED, 0.72W、主电功耗: <5W、安装方式:壁挂安装 |
现更改为: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技术参数 |
1 | 消防手套 | 双 | 30 | 采用铝箔复合阻燃织物材料制作,具有良好的耐高温、防辐射热性能,可反射95%的热量,可耐1000度 |
2 | 安全绳 | 套 | 10 | 航空钢丝外带钢丝防生锈保护层,16mm粗,长不少于40米 |
3 | 直流水枪 | 支 | 10 | 铝合金,快速接扣,Ф65 |
4 | 开花水枪 | 支 | 10 | 具有直流开关水枪的远距离喷射灭火及关闭水流的功能和开喷射及喷雾功能,Ф65 |
5 | 消防水带 | 盘 | 10 | 65-20-16,新国标消防水带,13公斤压力,带检验报告、合格证、身份证、ccc认证 |
6 | 消防水带 | 盘 | 5 | 80-20-16,圆形情况下内径80毫米 压扁120毫米 |
7 | 水带挂钩 | 个 | 20 | 挂钩固定器主要是由门形卡环、螺纹顶杠和扣环三部分组成 |
8 | 水带包布 | 个 | 20 | 帆布带金属扣组成 |
9 | 金属切割机 | 台 | 2 | 发动机:风冷两冲程; 排量:78~95CC; 油箱容积:1.4L; 功率:3.7~8.8KW 空载转速 :4500~8800转/分钟 最大切割深度:100mm; 外型尺寸:742*382*274; 重量:11KG;刀片规格:φ300~400mm ,厚度3~6, 内孔20或25.4
|
10 | 三分水器 | 个 | 3 | 内扣式 |
11 | 异型接口 | 个 | 10 | 65内扣转65雄 |
12 | 异径接口 | 个 | 10 | 80雄转65内扣 |
13 | 吸水管扳手 | 把 | 2 | 钢质 国标 |
14 | 消火栓扳手 | 把 | 6 | 钢质 国标 |
15 | 火钩 | 把 | 4 | 长:2米 |
16 | 强光照明灯 | 具 | 8 | 电压: DC3.7V 容量 2Ah 光源 LED 放电时间 10h 工作光 |
17 | 消防斧 | 把 | 10 | 高碳钢 |
18 | 消防头盔 | 顶 | 30 | 符合 GA44-2002《消防头盔》标准,外壳用高温进口聚醚酰亚胺塑料制成,抗冲击、防穿刺,内有高密度泡沫缓冲层,均力缓冲网及帽箍四极减震结构,能最大限度地减缓外部对头部全方位的冲击。头盔整体具有很强的耐高温性能,头盔壳体耐温250℃。 |
19 |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 | 套 | 30 | 符合 GA10-2002《消防员灭火防护服》标准 ,进口阻燃面料、有防水透气层、隔热层、舒适层,反光带。隔热性能好,阻燃性能好,灵活、轻便,集阻燃、隔热、 防水、反光、透湿、舒适于一体 |
20 | 消防安全腰带 | 根 | 30 | 符合 GA494-2004《消防用防坠落装备》标准 材料:织带为高强力聚酯纤维;带扣、拉环为钢镀铬 |
21 |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 | 双 | 30 | 符合 GA6-2004《消防员灭火防靴》标准,手拎式,用于小腿部和足部防护。具备阻燃、防穿刺、防滑、 防水、电绝缘、耐高温和低温、耐一般酸碱性能。 |
22 | 消防轻型安全绳 | 根 | 30 | 直径:12mm,长:20m |
23 | 消防腰斧 | 把 | 20 | 钢质 |
24 | 各类警示牌 | 套 | 5 | 铁质 |
25 | 闪光警示灯 | 个 | 10 | 功率: 2 号干电池;电压: 4.5V ;电池:3节 |
26 | 手持扬声器 | 只 | 3 | 喇叭直径: 23CM,喇叭高度: 35CM,重量: 1.2kg(不含电池), 最大输出功率:50W,失真度: ≤3,传播距离:≥500 米,直流 电源:12V |
27 | 万能铁铤 | 把 | 4 | 钢质 |
28 | 隔离警示带 | 卷 | 4 | 红白间接,100m |
29 | 2KG干粉灭火器 | 支 | 300 | 可用于扑灭: A 类火(普通的固体材料火), B 类火(可燃液 体火), C 类火(气体和蒸气火), E 类火(带电物质火) |
30 | 应急照明灯 | 支 | 150 | 外壳防护等级: IP30 、额定工作电压: AC220V、额定工作 频率: 50Hz、标称应急工作时间:大于 90Min、光源名称和参 数: LED, 0.72W、主电功耗: <5W、安装方式:壁挂安装 |
31 | 灭火器挂架 | 个 | 300 | 可挂墙,适用于2KG灭火器 |
二、原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下载的内容第6页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第三点商务要求:
1、预算金额:150000.00元整。
2、报价要求:投标人的报价必须严格按照所采购设备报价,漏报视为无效投标;中标人投标单价为签订合同价格(如总价与单价总计不一致,以单价总计为准)。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价不受市场价格变化的影响;投标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被视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或成交价,其中包括安装、运输保险、调试、培训、质保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3、完工期: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安装、验收并交付使用。
4、交货地点:签订合同后10日内将设备运送至红海湾辖区,由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验收。
5、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合同款。
16、基本要求:投标人如不是生产厂家的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7、供货要求:
a.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原厂包装、全新、标准配套的产品并附有原始生产厂家的质保书及产品合格证;
b.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行业标准的要求;
c. 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的技术规格、参数应与招标文件要求相符。产品一旦发现为冒牌产品,即提交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拒绝付货款,没收投标保证金。
8、合同要求:中标供应商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采购法》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履行合同,任何中标单位都不得就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供货时间、技术规格以及其他的合同条款进行变更,如果擅自更改,必须承担造成的损失。
9、验收:在符合标书要求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条件下,采购单位或由采购单位聘请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后由采购人提供验收情况,验收合格凭区政府采购中心验收表付款,验收不合格,中标供应商必须免费更换,直到验收合格为止。
10、服务要求:
质保期为器材验收合格后两年(厂家另有规定除外)。在质保期内,如果有非人为损坏,供应商应在收到损坏产品、部件后,一周内予以更换、维修质保期内全部服务费和更换设备和零部件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现更改为: 1、预算金额:150000.00元整。
2、报价要求:投标人的报价必须严格按照所采购设备报价,漏报视为无效投标;中标人投标单价为签订合同价格(如总价与单价总计不一致,以单价总计为准)。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价不受市场价格变化的影响;投标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被视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或成交价,其中包括安装、运输保险、调试、培训、质保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3、完工期: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安装、验收并交付使用。
4、交货地点:签订合同后10日内将设备运送至红海湾辖区,由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验收。
5、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合同款。
6、基本要求:投标人如不是生产厂家的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7、供货要求:
a.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原厂包装、全新、标准配套的产品并附有原始生产厂家的质保书及产品合格证;
b.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行业标准的要求;
c. 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的技术规格、参数应与招标文件要求相符。产品一旦发现为冒牌产品,即提交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拒绝付货款,没收投标保证金。
8、合同要求:中标供应商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采购法》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履行合同,任何中标单位都不得就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供货时间、技术规格以及其他的合同条款进行变更,如果擅自更改,必须承担造成的损失。
9、验收:在符合标书要求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条件下,采购单位或由采购单位聘请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后由采购人提供验收情况,验收合格凭区政府采购中心验收表付款,验收不合格,中标供应商必须免费更换,直到验收合格为止。
10、服务要求:
质保期为器材验收合格后两年(厂家另有规定除外)。在质保期内,如果有非人为损坏,供应商应在收到损坏产品、部件后,一周内予以更换、维修质保期内全部服务费和更换设备和零部件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11、产品安装:供应商须派专业 技术人员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产品安装(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书)。
★112、培训:培训时间及地点由采购人确定,供应商须派专业技术人员对操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必须确保受训人员能独立操作(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书)。
★13、投标人需在汕尾市有分支机构或专门服务团队,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对本项目进行服务 。
★14、投标人需提供7*24小时维修维护热线电话,并承诺接到故障电话半小时内响应,1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上门服务。
注: 带“★”号条款投标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 原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下载的内容第七页第三部分报价须知
第二点第6.1款:任何要求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的报价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开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报价文件,现更改为: 任何要求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的报价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开标截止时间3日以前通知;第二点第7.1款在开标截止时间5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询价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报价人提出的疑问时对询价文件进行修改。
采购预算及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名称:汕尾红海湾开发区墘田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18138106188。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汕尾红海湾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电话:0660-3424896 (传真):0660-3434889。
文件下载:点击打开链接
汕尾红海湾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