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豪逸路道路工程勘察、测绘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一、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30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清远市政府采购网、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网上提交的清远市清城区豪逸路道路工程勘察、测绘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MJLCG-2015-QY020)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因项目实际需求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变更:
1、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二)采购项目商务要求”:“2、报价要求:采用具体金额报价,单位:元,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现修改为:“报价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方式为优惠率报价;”
2、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二)采购项目商务要求”-“报价上限: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勘察费收取根据勘察费计算收费标准后下浮50%,测绘费收 取根据测绘费计算收费标准后下浮20%后计算得:306200×50%+60700×80%=201660元。报价上限为人民币贰拾万壹仟陆佰陆拾元整(¥201,660.00)”
3、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二)采购项目商务要求”-“7、项目结算价和资金支付”:“本项目实施总价包干,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应根据结合自身实力和工程所在地市场因素,确定本项目投标报价。”现修改为:“项目合同价是以经清远市清城区投资审核中心最终核定的工程量(测绘工程量按实际的测量面积计算;勘探工程量按实际的勘探深度计算。),参考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出勘察及测绘费用,勘察下浮50%、测绘费下浮20%后,再按照投标优惠率报价计算得出最终勘察及测绘费用合同价,实施总价包干,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最终勘察及测绘费用合同价不得高于本次项目清远市清城区投资审核中心审定的勘察及测绘费审核价,若勘察及测绘费用合同价高于本次项目清远市清城区投资审核中心审定的勘察及测绘费审核价,则以清远市清城区投资审核中心审定的勘察及测绘费审核价为最终合同价。”
4、 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附表二:评分细则附表”-“投标报价”:“1、报价上限为人民币叁拾陆万陆仟玖佰元整(¥366,900.00元)”
5、 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附表二:评分细则附表”-“投标报价”:“2、报价范围:90%-100%”现修改为:“1、优惠率报价范围:0%-10%”
6、 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附表二:评分细则附表”-“投标报价”:“3、报价要求:采用具体金额报价,单位:元,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现修改为:3、投标报价采取优惠率报价,投标报价计算值=(1-投标优惠率)×100%。
原招标与本文有矛盾的地方,以本文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4日0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清远市清城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0763-3929102
传真:0763-3929102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中心村增强西大街2号
(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邝小姐
电话:0763-3365666
传真:0763-3367799
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银泉南路九号瑞清花园东门斜对面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邝小姐
联系电话:0763-3365666
发布人: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