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监狱管理局罪犯生活日用品全塑化采购项目(重招)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广东省监狱管理局罪犯生活日用品全塑化采购项目(重招)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DHS15HG08058C1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37023498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11月18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5年12月03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广东省监狱管理局罪犯生活日用品全塑化采购项目(重招)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511/t20151118_6163681.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1)原采购文件P17-18页“附件:罪犯塑料日用品初样安全性评估细则”中删除有关承重、保温性能、材质要求的内容,具体更正为:
“针对本采购货物为监狱罪犯使用的特殊性,为确保狱内的监管安全,结合采购品种要求,特制定本评估细则。本细则主要针对初样的式样、尺寸、颜色,不得含有金属、玻璃等材质的内容进行评审,暂不考虑承载重物、容积、保温等性能的评审。
一、总体要求。
各塑料日用品(除圆凳、水桶、洗脸盆外)使用定置框合理分隔固定,以圆凳为盖,整套收存于定置框内(女性罪犯用的洗脸盆除外),定置框可收于水桶内。外观无标志及图案,光滑无毛刺,无油迹、污点;边角采用钝化设计,无法割破或刺破人体皮肤。
除要求透明材质的品种外,其余男性罪犯日用品为天蓝色(RAL K7色卡,RAL 5015),女性罪犯日用品为石南紫色(RAL K7色卡,RAL 4003)。
二、具体品种要求。
(一)水桶
含桶身及塑料提手,桶口为卷边设计,提手与桶身不可脱离,但应活动自如。
(二)定置框
放置于水桶内,含框体及定置架,框体、底采用镂空设计,镂空孔径不大于30mm,框体内为固定定置架,框口卷边贴合桶口卷边。
(三)衣架
采用挂钩和主体一体化设计,架体塑料截面为圆形或椭圆形实心设计,整体为圆角三角形框架。
(四)圆凳
凳底有向外的卷边。
(五)香皂盒
透明材质,含盒身及盒盖,盒身底部设计有排水功能,留一个以上,直径不大于5mm的圆孔。
(六)洗衣粉罐
透明材质,含罐身及罐盖,整体圆柱形设计,采用旋钮结合设计,洗衣粉不外泄。
(七)保温水壶
含软木塞、塑料内胆、壶身、把手。水壶一侧设置把手,水壶内胆等与饮用水接触的材质均为无色透明。
(八)水杯(水壶盖)
无色透明材质,含杯身及把手;可作水壶盖使用,采用旋钮结合与壶身相连。
(九)茶叶罐
透明材质,含罐身及罐盖,采用旋钮结合密封设计,整体为圆柱形。
(十)漱口杯
透明材质,含杯体及杯把手。
(十一)牙刷
透明材质,牙刷手柄为软塑料,有防滑设计;刷毛采用PP软毛。
(十二)调羹
为无色透明材质,整体为软塑料,可放置于饭盒内。
(十三)饭盒
为无色透明材质,含盒身及盒盖,两者紧密结合。
(十四)梳子(仅供应包组1的未成年犯管教所、女子监狱)
无把手、半月形设计,梳齿下端齐平,齿长不超30mm,齿间宽度为1.5mm,采用圆头齿。
(十五)洗脸盆:(仅供应包组1的未成年犯管教所、女子监狱)
透明材质,盆口为卷边设计。”
2)原采购文件和招标公告投标截止时间、开标评标时间:
1.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0日9时30分(注9:0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2. 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2月10日9时30分。
更改为:
1.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3日9时30分(注9:0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2. 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2月23日9时30分。
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澄清修改文件有矛盾的,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监狱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29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段先生 020-83806804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3号东建大厦10楼西侧1002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孟小姐 020-37023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