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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桂林市兴安县白石乡塘口村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招标文件(XKZC2015(GL)-G040)的澄清答复函

作者: 发布于:2015-12-03 10:1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潜在投标人:

桂林市兴安县白石乡塘口村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XKZC2015GL-G040)的招标文件澄清现答复如下:

1、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名称为“兴安县土地整理中心”而招标清单上的招标人名称为“兴安县国土资源局”,二者不一致,编制投标报价时应以哪一个为准?请给予明确答复。

复:以“兴安县土地整理中心”为准。

2、编制投标报价时需要提供哪些表格,招标文件第五章没有明确要求,是否自行提供。请给予明确答复?

答复:编制投标报价时需要提供以下表格:

投标报价编制说明

02  投标报价汇总表

03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05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06  单价计算表

07  主要材料价格表

08  混泥土砂浆配合比单价

09  施工机械台()班(时)费计算表

附表1 人工单价计算表(格式2                                           

3、招标文件第151页的“三、投标报价表”中的主要材料混凝土是采用预拌混凝土,而“工程量清单表”的混凝土采用的是现拌混凝土,编制投标报价时应以哪一个为准?请给予明确答复。

答复:以现拌混凝土为准。

4、工程清单中带“※”的项目是否实行最低限价,请给予明确答复? 

答复:工程量清单中带“※”的项目不实行最低限价。                           

5、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表第1239101125页表格中的工程量这一列为空白,编制投标报价时是否需要报价?请给予明确答复。

序号

定额编号

单项名称

单位

工程量

备注

 

10203

挖掘机挖土

100m3

 

1

 

10364

小型挖掘机挖沟渠土方

100m3

 

1

 

10364

小型挖掘机挖沟渠土方

100m3

 

2

 

10364

小型挖掘机挖沟渠土方

100m3

 

3

 

10203

挖掘机挖土

100m3

 

9

 

10203

挖掘机挖土

100m3

 

10

 

10203

挖掘机挖土

100m3

 

11

 

10203

挖掘机挖土

100m3

 

25

 

答复:编制投标报价时不需要报价。

本澄清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公布给各招标文件收受人,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文件为准;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改内容的,作相应更改。

本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故不延期。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安县土地整理中心

招标人联系人:小李

招标人地址:兴安县银杏路11

电话:0773-6222883622420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明秀东路171号明湖大厦1001号房

电话/传真:0771-3138898

  招标人:兴安县土地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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