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成果质量控制及报告编审项目磋商公告(更正)
云南省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成果质量控制及报告编审项目磋商公告(更正)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省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成果质量控制及报告编审项目”已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云南省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成果质量控制及报告编审项目”(招标编号:YNTT201511736)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本次采购的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现邀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独立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进行磋商,选定成交供应商。
3、采购内容:
序号 | 产品(项目)名称 | 技术要求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成果文件交付(服务)地点 (备注) |
1 | 小流域山洪灾害分析评价 | 详见第五章 | 1 | 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2 | 沿河村落防洪现状评价及危险区划定 | 详见第五章 | 1 | 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预警 分析技术 | 详见第五章 | 1 | 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4 | 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报告编写审查 | 详见第五章 | 1 | 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5 | 2013年省级数据审核汇集人工费 | 详见第五章 | 1 | 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4、采购预算:248.83万元。
5、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5.1、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5.2、供应商应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
5.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供应商应必须提供近三年(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度)第三方审计报告;
5.5、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6、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6、完成期限: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提供完整的成果文件。
7、质量标准:成果文件符合国家、云南省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
8、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于2015年12月2日至2015年12月8日止(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600.00元/份,售后不退。
供应商在报名时必须携带: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4、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以上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4日上午09:00止。
10、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交易大厦19号评标厅。
供应商应按规定足额交付磋商保证金(以款到指定账户为准)。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者,其磋商将被拒绝。
磋商保证金金额:40000.00元。
11、磋商时间:2015年12月14日上午09:00。
磋商开标地点: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交易大厦19号评标厅。
12、采购人: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
13、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
联系人:任皓 陈大伟 王巧
电话:0871-65895558
传真:0871-65895558
磋商保证金交纳账户: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昆明市莲花池支行
银行账号:135615364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