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贵港市公安局港北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YLGGG20152006-GG更正公告(一)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受贵港市公安局港北分局的委托,拟对贵港市公安局港北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已于2015年11月27日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布栏上发布外,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http://zfcg.ggcz.gov.cn(贵港市财政信息网)、广西招 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上发布招标公告。现发出如下通知: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1、原项目名称:贵港市公安局港北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2、原项目编号:YLGGG20152006-GG
3、原公告日期:2015年11月27日
4、原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2月4日
5、原公告媒体:除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布栏上发布外,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http://zfcg.ggcz.gov.cn(贵港市财政信息网)、广西招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上发布。
二、更正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00页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2点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2.1(2)原为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及有关规定:本工程投标价格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费用定额、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费用定额、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费用定额、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人工材料配合比机械台班基期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 [2015]5号);《关于建设工程工伤保险费计算规定的通知》(桂建管[2008]37号);根据《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桂财综[2008]84号文)规定,取消工程定额测定费;《关于调整2005部机械台班参考基价的通知》(桂造价[2009]15号);《关于调整安装工程设备计算办法的通知》(桂造价[2009]33号);关于调整2008《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附材费及机械费的通知(桂造价[2011]42号)的规定进行编制”,现更正为“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及有关规定:本工程投标价格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费用定额、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人工材料配合比机械台班基期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 [2015]5号);《关于建设工程工伤保险费计算规定的通知》(桂建管[2008]37号); 桂政发[2012]4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的规定进行编制”。
2.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01页第2点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2.1(7)原为“材料价格信息:材料价格主要按照 贵港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2015 年第 期,不足部分参考市场定价”,现更正为“材料价格参考2015年第9期 《贵港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材料价格,《贵港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缺漏的主材按2015年第7期《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其他信息价无价格的按市场价。”
特此通知,请按以上执行,其它不变。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联系人:区剑波 电话:0775-4565100、4569690 传真:0775-4565816、4564468
2、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港宁花园890-3号(市财政局东侧),邮政编码:537100
贵港市公安局港北分局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日 2015年12月 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