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港市港南区八塘镇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DHRGG2015080)更改通知(一)
项目名称:贵港市港南区八塘镇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DHRGG2015080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项目联系电话:0775-4599368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11月26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5年12月02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贵港市港南区八塘镇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DHRGG2015080)施工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港市金港大道财富中心19楼1910室)
三、更正事项、内容: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贵港市港南区八塘镇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DHRGG2015080) 更改通知(一)
各投标人:
贵港市港南区八塘镇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DHRGG2015080)更改如下:
<一>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5点招标文件的获取 更改如下:增加5.3 图纸押金500元【备注:图纸的发放须进入当地的交易中心退还图纸同时退还图纸押金。图纸押金须于开标后5日内退还投标人】。
<二>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0.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与收取:中标人支付。具体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通知”,本项目中标服务费金额为:2.75万元。现更改如下: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与收取:招标人支付:具体为:招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通知”,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2.75万元。
<三>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资格评审标准,满分100分。资格评审总分80分以上(不含80分)的为合格的投标单位,不合格的投标单位不进入详评。现更改如下: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资格评审标准,满分100分。资格评审总分60分以上(含60分)的为合格的投标单位,不合格的投标单位不进入详评。
<四>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项目经理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现更改如下:项目经理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区外企业还须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具体业务部门出具的拟投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文件。
请各潜在投标人于2015年12月9日前持购买招标文件收据原件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港市金港大道财富中心19楼1910室)领取更改通知。
特此通知,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贵港市港南区民政局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自慧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18377558858 电 话:0775-4599368
传 真:0775-4599368
2015年12月2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无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贵港市港南区民政局
采购人地址:贵港市港南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宋自慧、1837755885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财富中心19楼1910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陈、0775-4599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