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桂林市兴安县溶江镇龙源村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回复函
各相关单位:
桂林市兴安县溶江镇龙源村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现答复如下:
1、编制投标报价时需要提供哪些表格,招标文件第五章没有明确要求,是否自行提供。请给予明确答复?
答复:编制投标报价时需要提供以下表格:
(1)投标报价编制说明
(2)表02 投标报价汇总表
(3)表03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4)表05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5)表06 单价计算表
(6)表07 主要材料价格表
(7)表08 混泥土砂浆配合比单价
(8)表09 施工机械台(组)班(时)费计算表
(9)附表1 人工单价计算表(格式2)
2、招标文件第159页的“三、投标报价表”中的主要材料混凝土是采用预拌混凝土,而“工程量清单表”的混凝土采用的是现拌混凝土,编制投标报价时应以哪一个为准?请给予明确答复。
答复:以现拌混凝土为准。
3、工程清单中带“※”的项目是否实行最低限价,请给予明确答复?
答复:按招标文件第132页“3.14款,考核单价:为防止投标人出现严重的不平衡报价,本工程对招标工程量清单部分项目(工程清单中带“※”的项目)实行最高限价,即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相应项目得单价如超出经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的相应项目单价,则作无效标处理。”执行。
4、工程量清单第3、4和11页表格中的工程量这一列为“#########”,具体数据应为什么?请给予明确答复。
序号 | 定额编号 | 单项名称 | 单位 | 工程量 | 备注 |
1 | | 农渠 | m | ######### | 第3页 |
2 | | 斗渠 | m | ######### | 第4页 |
3 | | 支渠 | m | ######### | 第4页 |
11 | | 生产路(新建) | m | ######### | 第11页 |
答复: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定额编号 | 单项名称 | 单位 | 工程量 | 备注 |
1 | | 农渠 | m | 33589.0000 | 第3页 |
2 | | 斗渠 | m | 39531.0000 | 第4页 |
3 | | 支渠 | m | 12048.0000 | 第4页 |
11 | | 生产路(新建) | m | 13237.0000 | 第11页 |
5、本项目原公告“第六条投标文件递交要求、递交地点和截标与开标时间(北京时间)”中“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2月9日上午9:00至10:00。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9日上午10:00。”
现延期至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2月17日上午9:00至10:00。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7日上午10:00。”。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兴安县土地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