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业务系统电子认证产品采购项目更改部分招标内容的通知
各投标人:
我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拟定于2015年12月17日下午14:30对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业务系统电子认证产品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G15GZ218)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现经采购单位要求,对该项目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一、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表格“(二)主要设备参数要求”中“电子认证网关服务器”增加两项实质性的(即标注★号条款)技术条款:
★生产厂商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
★具有可信证据、安全审计、多机集群功能并提供《可信证据》、《安全审计》、《多机集群》、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省级经信委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原厂商加盖公章)。
二、第三部分—投标须知:31.4.2商务评标细则修改如下表:
评审内容 | 评分细则 | 最高 分值 |
所投设备生产厂商资质 | 生产厂商获省级电子政务认证中心资格,得2分; 具有ISO 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得2分。 | 4分 |
电子认证网关系统以及PKI安全服务中间件产品资质 | 电子认证网关系统具有省级高新技术产品证书资质,得5分; PKI安全服务中间件具有省级高新技术产品证书资质,得5分; 其他不得分。 | 10分 |
厂家设备及集成服务实施团队素质 | 根据应答方投入本项目的厂家设备及集成服务实施团队素质进行评审,主要以下方面进行评审: (需提供厂家实施团队项目经理在厂家单位购买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不提供的不参与本项评审且得0分) (1)根据应答方投入本项目的厂家集成项目经理是否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认证证书,得2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不提供的不参与本项评审且得0分); (2)若项目经理具有的电子认证产品集成项目经验,达5年或5年以上,得2分;若达3年或3年以上,得1分;其他不得分。(需提供相关项目证明材料)。 注:本项总得分=小项(1)得分+(2)得分,未提供相关材料者得0分。 | 4 |
原厂商供货承诺函及原厂商售后2年服务承诺函 | 具有原厂商供货承诺函,得2分; 具有原厂商售后2年服务承诺函,得2分; 其他,得0分。 | 4分 |
本地化综合服务支撑能力(提供相关授权或协议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 投标人总部在广东且在韶关设有分支机构,得8分; 投标人总部不在广东但在韶关设有分支机构,得4分; 投标人在韶关没有分支机构的,得0分; 其他不得分。 | 8分 |
合计 | 30分 |
三、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做修改。
特此通知。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