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ZG15-568关于特教儿童教学用采购的招标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特教儿童教学用具采购
项目编号:LZG15-568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柳玉
项目联系电话:0772-8806299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11月26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5年11月30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LZG15-568关于特教儿童教学用具采购的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cz.gov.cn)、柳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com.cn)。
三、更正事项、内容:
2015年11月26日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柳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特教儿童教学用具采购(采购编号:LZG15-568)采购公告,现将原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删除原招标文件中第十六页第一行的“本招标不接受现金存缴、银行汇票、银行保函以及以个人名义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内容。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十二页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二、评定方法中的:
“2、技术性能分…………………………………………………………………………23分
⑴品牌分…………………………………………………………………………(满分5分)
由评委在打分前根据投标主要货物品牌市场知名度集体讨论确定各投标人货物品牌所属档次,然后评委在各档次内独立打分
一档:一般品牌(同等品牌,应同一分值) :1分;
二档:同行认可品牌(同等品牌,应同一分值) :3分;
三档:国际著名品牌(同等品牌,应同一分值) : 5分”现更正为:
“2、技术性能分…………………………………………………………………………23分
⑴基本分…………………………………………………………………………(5分)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三、原招标文件第二十三页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二、评定方法中的:
“3、财务状况分………………………………………………………………………………4分
以投标人近两年来的财务报表和最近三个月(2015年8月、9月、10月)中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情况进行评价,月纳税额在50万元以上得2分;30-49.9万元得1分;低30万元不得分。”现更正为:
“3、财务状况分………………………………………………………………………………4分
以投标人近两年来的财务报表进行评价,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产负债、营业收入稳定)的得4分;一般的得2分;差的不得分。”
四、原招标文件第二十三页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二、评定方法中的:
“6、政策功能分………………………………………………………………………………4分
(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为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和公布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得1.5分(以清单复印件为准,投标产品需清晰反映在清单上);
(2)投标人提供的主要货物产品为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和公布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得1.5分(以清单复印件为准,投标产品需清晰反映在清单上)。
(3)投标产品属于广西区内的产品(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有效证明)得1分。”现更正为:
“6、政策功能分………………………………………………………………………………4分
(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为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和公布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得2分(以清单复印件为准,投标产品需清晰反映在清单上);
(2)投标人提供的主要货物产品为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和公布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得2分(以清单复印件为准,投标产品需清晰反映在清单上)。”
相关条款作相应变更,其余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单位联系人:朱光辉 联系电话:3218577
联系地址:柳州市儿童福利院(柳州市柳南区航银路6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唐柳玉;联系电话:0772-8806299 传真:0772-8806299
联系地址: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市海关南路东堤新都甲B19号)
联系电话:0772-2830320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柳州市儿童福利院
采购人地址:柳州市柳南区航银路6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朱光辉 321857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柳州市海关南路东堤新都甲B1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唐柳玉 0772-8806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