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项目更正公告
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接受委托,就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项目进行公开采购,已于2015年11月27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安阳市人民政府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了公开招标公告,由于采购单位工作需要现发布变更公告: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原招标项目名称: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原招标项目编号:安财招标采购【2015】806号(总第847号)
原 公 告 日 期:2015年11月27日
二、更改信息:
1、第一部分招标邀请函第三条供应商资格要求,原要求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有国内地市级及以上(不含省直管县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的业绩(提供合同原件)。
更改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有国内地市级及以上(不含省直管县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的业绩(提供合同原件)。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并删除本次招标文件中所有联合体相关要求。
2、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19.5项,原要求为:
“19.5 满分100分:价格部分60分,商务部分 20分,技术部分20分。
价格部分(6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有效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6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60分。”
更正为:
“19.5 满分100分:价格部分30分,商务技术部分70分。
价格部分(3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有效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 系 人: 郭朝冉 联系电话:0372-3387742
邮 编:455000
联系地址: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阳市市民之家A0446)
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