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坪山新区2015年生物防火林带维护项目澄清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30 18:2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投标人:
针对坪山新区2015年生物防火林带维护项目(招标编号:0868-1545ZD376F)(PSCG2015032396)投标供应商提出的答疑,根据实际情况,结合采购单位意见,现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一、供应商针对项目评分细则表商务部分第7项“苗圃基地情况”,现修改为:
7 | 苗圃基地情况 | 4 | 1、评审标准: 1)投标人在深圳市自有产权或有效租赁合同的苗圃基地面积45亩以上(含45亩),得100% ; 2)投标人在深圳市外自有产权或有效租赁合同的苗圃基地面积45亩以上(含45亩),得20% 。 2、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提供苗圃基地土地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对苗圃基地的真实性存在疑问的,有权组织专家对该地块苗圃基地进行现场勘察,供应商必须积极配合,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虚假投标进行相应处理。 |
二、其余内容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一致。
以上内容与原《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公告变更后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755-82786018-806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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