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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公用事业局景观灯、中国结灯饰及临时路灯采购项目更正/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30 12:3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海丰县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 11  27 日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上提交的海丰县公用事业局景观灯、中国结灯饰及临时路灯采购项目HJCG201511G101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因 工期时间 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1、招标文件中第2页/(一)、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原文“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包括供货、安装、调试、初步验收等工作)”

 

修改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7天内(包括供货、安装、调试、初步验收等工作)”

 

2、招标文件中第5~6页/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原文“1.供货要求:自合同签订(中标3天内凭中标通知书必须签订合同)之日起10天内将合同中规定的全部产品(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场所,并在30天内完成全部交货、产品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等工作。”

 

修改为“1.供货要求:自合同签订(中标1天内凭中标通知书必须签订合同)之日起7天内将合同中规定的全部产品(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场所,并在2016年1月1日之前完成全部交货、产品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等工作。”

 

(2)原文“5.完工期:合同签订(中标3天内凭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将合同中规定的全部产品(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场所(包括供货、安装、调试、验收交付使用等工作)。”

 

修改为“5.完工期:合同签订(中标1天内凭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之日起7天内将合同中规定的全部产品(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场所(包括供货、安装、调试、验收交付使用等工作)。”


3、招标文件中第18页/一、货物内容

原文“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包括供货、安装、调试、初步验收等工作)”

 

修改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7天内(包括供货、安装、调试、初步验收等工作)”

 

4、招标文件中第18页/四、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原文“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中标3天内凭中标通知书必须签订合同)之日起10天内将合同中规定的全部产品(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场所,并在30天内完成全部交货、系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等工作。”

 

修改为“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中标1天内凭中标通知书必须签订合同)之日起7天内将合同中规定的全部产品(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场所,并在2016年1月1日之前完成全部交货、系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等工作。”

 

5、招标文件中第31页/3.2一般商务条款响应表

原文“交货完工期:自合同签订(中标3天内凭中标通知书必须签订合同)之日起10天内将合同中规定的全部产品(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场所,并在30天内完成全部交货、系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等工作。”

 

修改为“交货完工期:自合同签订(中标1天内凭中标通知书必须签订合同)之日起7天内将合同中规定的全部产品(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场所,并在2016年1月1日之前完成全部交货、系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等工作。”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15  12  24  14  30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海丰县公用事业局            地址:海丰县城红城大道西(县公路局四楼)

      联系人:  何先生                     联系电话:0660-6856838

(二)采购代理机构:海丰县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丰县城联河小区富城花园4栋东梯201号

   联系人:  周先生                       联系电话: 0660-6225138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周先生             联系电话: 0660-6225138 

特此公告。

                                     发布人:海丰县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5 11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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