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咨采[2015]41号的公开招标的补充公告
罗源县高级职业中学焊接应用教学设备项目
补充公告(一)
一、项目名称: 罗源县高级职业中学焊接应用教学设备项目
二、招标编号:闽咨采[2015]41号 批复号:FJ[GK]201511171242
三、采购人: 福建省教育装备管理办公室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26号福建教育装备大楼
联系人: 林老师 联系电话:18960791280
四、采购代理机构: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楼2层
联系人:黄长绵 联系电话:0591-87677863 传真:0591-87677861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4年11月24日
六、补充事项: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9页投标人资格标准中增加第8条条款“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个方均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标准中第1条款、第3条款、第4条款、第7条款的规定,联合体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3个;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3)根据闽财购[2008]10号文规定,联合体只能以其中一方具有的条件作为评标依据,故须在联合体协议及投标文件中明确以联合体的哪一方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4)联合体协议须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合同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合同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
本补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公告的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参考模板)
采购人:福建省教育装备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