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8年广东省区域空气质量监测子站代维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于2015年11月27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广东省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区域站代维服务(2016-2018)(201509-115004-0032)(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内容调整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1)招标文件P58页“商务评审表”调整为以下内容: 序号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价方法 商务部分评分(满分30分) 1 企业综合实力(满分10分) 2分 能提供检察机构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的得2分,否则得0分。 3分 有提供客户意见书2分,没有0分,评价满意的一份加1分,最高3分。 3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省级以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或环保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人员考试合格证书,每人次0.5分最多得3分,取得正式资质的得3分,没有的不得分。(须提供单位社保及有效期内的复印件。) 2分 投标人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得2分,否则不得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复印件) 2 类似项目业绩(满分5分) 5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2008年1月1日起至今在中国境内完成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维护工作,提供每10站(同一站不得重复出现)维护业绩得1分,最高得5分。(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3 原厂配件供应、配件质量保障能力(满分8分) 4分 本项目主要仪器为热电设备,为了保证配件及耗材供应的全新和原装正品,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主要仪器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原厂配件供应支持函得4分,否则不得分。 4分 本项目代维的主要仪器为热电设备,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主要仪器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支持函得4分,否则不得分。 4 售后服务支持能力(满分7分,提供社保复印件) 7分 优(4.1-7分):投标人具有售后技术人员40人以上且本省人员20人以上的; 良(2.1-4分):投标人具有售后技术人员30人以上且本省人员15人以上的; 中(0-2分):投标人具有售后技术人员不足30人或本省人员不足15人的; (2)更正日期:2015年11月27日,澄清/更正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日起一个工作日。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澄清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收到本公告文件后,在签收处签章回传至我中心(传真号码:020-83309916,83177411)。确认已收悉本更正内容,特此通知。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2日14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磨碟沙大街28号(临) |
联系人: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 联系电话:020-28368603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1 |
联系人:龚智励 | 联系电话:020-62791619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王先生 | 联系电话:020-62791615 |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