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云南省总队第二支队帐篷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修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26 18: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云南省总队第二支队帐篷采购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采购,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采购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云南省总队第二支队,招标代理人为云南昭孔方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云南省总队第二支队帐篷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ZCT2015-11150;
2.3采购内容:93型班用棉帐篷60顶(规格:4.6m*4.4m*1.4m*2.57m);96型餐厅单帐篷6顶(规格:12.0mx8.0m);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资格要求
3.2投标人若为经销商还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协议书;
3.3投标人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企业信誉及服务能力;
3.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竞争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15年 11 月 26 日至 2015 年11 月 30 日,每天8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 昆明市新闻路报业尚都2102室 购买竞争性竞争性谈判文件。
(2)竞争性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包每套售价为人民币600元/份,售后不退。
①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③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例外);
④ 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 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留置备查。
5.竞标文件的提交及谈判时间
竞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5 年 12 月 01 日 9 时30分,竞标文件提交的地点: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661号长城宾馆西楼5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竞标文件将被拒绝。
谈判时间:2015 年 12 月 01 日 9 时30分,谈判地点: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661号长城宾馆西楼5楼会议室。
7.联系方式
招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云南省总队第二支队
联系人:史助理
电 话:0871-6602830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昭孔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昆明市盘龙区金江小区云苑13栋2单元502
联系人:常工、朱工
电 话:15288309990、15096607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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