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加工及检测设备采购(GXZC2015-G1-0545-GXDY)更正公告(二)
各投标人:
加工及检测设备采购(GXZC2015-G1-0545-GXDY)的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一、对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B分标作如下修改:
项号 | 名称 | 原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 | 更正后的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 |
3 | 数控车床 | 参考品牌及型号: | 参考品牌及型号: |
单位及数量:1台 | 单位及数量:1台 | ||
八、必须提供配套软件: | 八、必须提供配套编程软件: |
二、原招标文件中的 “招标公告”第九条内容“投标人应于2015年12月7日09时30分(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柳州市跃进路19号天元金都 2单元4 楼1、2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变更为:“投标人应于2015年12月11日09时30分(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柳州市跃进路19号天元金都 2单元4 楼1、2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三、原招标文件中的 “招标公告”第十条内容:“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12月7日09时30分(时间)在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柳州市跃进路19号天元金都 2单元4 楼1、2号)开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变更为:“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12月11日09时30分(时间)在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柳州市跃进路19号天元金都 2单元4 楼1、2号)开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相关条款作相应变更,其余不变。
特此通知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