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苏州高新区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项目的补充通知二
编号:SZCH2015-N-G-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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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委托,就其所需苏州高新区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标号:SZCH2015-N-G-012)。该项目已2015年11月19日开始发布招标公告并接受报名。现对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和更改,特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书第38页“6、运行管理和风险共担机制----(4)本项目管理成本必须控制在保费的6%以内,中标单位必须提供招标项目管理成本预算计划报告。”现变更为:
“6、运行管理和风险共担机制----(4)本项目管理成本必须控制在保费的8%以内,中标单位必须提供招标项目管理成本预算计划报告。”
二、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第43页
项目分类 | 项目明细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备注 |
9 | 投标人对招标项目经办管理成本控制的承诺 | 8 | 经办管理成本≤每年保费6%的,得8分; 每年保费6%<经办管理成本≤每年保费8%的,得4分; 经办管理成本>每年保费8%的,不得分。 | 提供招标项目管理成本预算计划报告 | |
现变更为:
项目分类 | 项目明细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备注 |
9 | 投标人对招标项目经办管理成本控制的承诺 | 8 | 经办管理成本≤每年保费6%的,得8分; 每年保费6%<经办管理成本≤每年保费8%的,得4分; | 提供招标项目管理成本预算计划报告 | |
三、招标文件中开标信息变更为: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5年12月11日下午13:00-13:30整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1日下午13:30整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1日下午13:30整
投标开标地点:苏州高新区科技城国税大厦十楼1009室
投标开标地址:苏州高新区科技城锦峰路188-5号
本通知为SZCH2015-N-G-012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单位均起约束作用,未作变更部分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邮编:215007
联系人:刘虹 联系电话:0512-65161791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