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防护服、电子出证办公设备、特大抗旱补助费设备及灭火设备采购YLGGJ20151027-PN更正公告(一)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受平南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平南县水利局和平南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委托,拟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防护服、电子出证办公设备、特大抗旱补助费设备及灭火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已于2015年11月20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贵港市财政信息网发布了竞争性谈判公告。现发出如下通知: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1.原项目名称: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防护服、电子出证办公设备、特大抗旱补助费设备及灭火设备采购
2.原项目编号:YLGGJ20151027-PN
3.原公告日期:2015年11月20日
4.原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25日
5、原公告媒体: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gcz.gov.cn(贵港市财政信息网)。
二、更正内容:
1.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B分标竞标人资格原为 “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有独立法人的供应商”,现更正为“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B分标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原为“购买时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竞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经办人近期在竞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同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按国家规定三证合一的不用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按国家规定三证合一的不用提供)(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合格且有效方可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现更正为“购买时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竞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经办人近期在竞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同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按国家规定三证合一的不用提供)(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合格且有效方可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3.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B分标 “法定代表人” 现更正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4.本项目购买谈判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 11月27日(正常上班时间)”。
5.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原为“2015年11月26日下午15时00分” 现更正为“2015年12月1日下午15时00分”。
6.本项目竞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原为“2015年11月25日下午17时30分前” 现更正为“2015年11月27日下午17时30分前”。
7.本项目D分标样品递交时间原为“2015年11月26日下午14时00分——15 时00分(逾期递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标人自行承担)”现更正为“2015年12月1日下午14时00分——15 时00分(逾期递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8.本项目D分标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原为“2015年11月26日下午15时00分(样品递交时间截止后样品不允许替换)”现更正为“2015年12月1日下午15时00分(样品递交时间截止后样品不允许替换)”。
9.B分标删除竞争性谈判文件3.3.1资格证明文件“(3)竞标人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必须提交,加盖公章)(按国家规定三证合一的不用提供)”。
特此通知,请按以上执行,其它不变。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联系人:区剑波 电话:0775-4565100、4569690 传真:0775-4565816、4564468
2、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港宁花园890-3号(市财政局东侧),邮政编码:537100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