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头职业技术学院院本部物业管理(绿化养护、清洁服务)第三次公开招标采购(SCG2014044)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的澄清通知书
作者: 发布于:2015-11-25 09: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供应商: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15年11月3日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汕头职业技术学院院本部物业管理(绿化养护、清洁服务)第三次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因供应商询问原因,现将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
一、原采购文件中的“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34. 评标标准/技术商务部分响应评分表/第5项服务能力/综合评价投标人对项目具体情况及周围环境的熟悉程度,协调有关单位的能力和措施,对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措施及承诺:优7分;良4分;中及以下1分。”中:
1、“周围环境”指的是:校门前面及校园围墙周围的环境;
2、“有关单位”指的是:学校各部门,濠江区东湖居委、濠江区环境卫生管理局,以及公安、街道、园林等单位。
原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通知书有矛盾的地方,以本澄清通知书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收到本澄清通知书后,按照新的要求参加投标。
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联系人:郑先生、谢先生、陈先生
电话:0754-88582525(上班时间)
传真:0754-88582500
联系地址:汕头市濠江区东湖
邮编:51504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江先生、黄先生
电话:0754-88179796
传真:0754-88179795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邮编:515041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贵单位于2015年11月25日送达的《关于汕头职业技术学院院本部物业管理(绿化养护、清洁服务)第三次公开招标采购(SCG2014044)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的澄清通知书》已收悉。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15年11月3日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汕头职业技术学院院本部物业管理(绿化养护、清洁服务)第三次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因供应商询问原因,现将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
一、原采购文件中的“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34. 评标标准/技术商务部分响应评分表/第5项服务能力/综合评价投标人对项目具体情况及周围环境的熟悉程度,协调有关单位的能力和措施,对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措施及承诺:优7分;良4分;中及以下1分。”中:
1、“周围环境”指的是:校门前面及校园围墙周围的环境;
2、“有关单位”指的是:学校各部门,濠江区东湖居委、濠江区环境卫生管理局,以及公安、街道、园林等单位。
原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通知书有矛盾的地方,以本澄清通知书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收到本澄清通知书后,按照新的要求参加投标。
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联系人:郑先生、谢先生、陈先生
电话:0754-88582525(上班时间)
传真:0754-88582500
联系地址:汕头市濠江区东湖
邮编:51504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江先生、黄先生
电话:0754-88179796
传真:0754-88179795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邮编:515041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1月25日
澄清通知书回执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贵单位于2015年11月25日送达的《关于汕头职业技术学院院本部物业管理(绿化养护、清洁服务)第三次公开招标采购(SCG2014044)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的澄清通知书》已收悉。
收件人(盖章):
201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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