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国地税联合办税设备及家具采购变更公告
平原县国地税联合办税设备及家具采购变更公告
1、采购人名称: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34-7869802
2、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胡女士 马先生
联系方式:18315916158 15153417391 0534-2388968/6029531
Email:sdyangguangdz@163.com
3、采购编号:SDYGDZ-ZB-14053
一、原招标公告 “5、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两个包。一包采购产品包括:计算机、针式打印机、激光打印机、切换器、共享器、高拍仪、二代身份证读取器、档案资料装订机、碎纸机、排队叫号机、查询一体机、综合屏(叫号显示用)、公告屏、笔记本电脑、投影仪及幕布、音响设备、功放、监控摄像头(旋转)等、监控摄像头(定点)。
二包采购产品包括:办公桌、办公椅(转椅)、电脑桌、排椅、办公室担任沙发茶几组合、办公室老板台、双层网面固定椅等。具体产品数量及参数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部分。”
现修改为“5、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两个包。一包采购产品包括:计算机、针式打印机、激光打印机、切换器、共享器、高拍仪、二代身份证读取器、档案资料装订机、碎纸机、排队叫号机、查询一体机、综合屏(叫号显示用)、公告屏、笔记本电脑、投影仪及幕布、音响设备、功放、监控摄像头(旋转)、监控摄像头(定点)。
二包采购产品包括:办公桌、办公椅(转椅)、电脑桌、排椅、办公室单人沙发茶几组合、办公室老板台、双层网面固定椅等。
具体产品数量及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二、原“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5日下午9:30(北京时间)”修改为“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三、“9、供应商在报名时应携带下列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备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竞谈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现修改为“9、供应商在报名时应携带下列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备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四、“1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谈公告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德州市政府采购网、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现修改为“1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德州市政府采购网、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五、原招标公告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