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司法专网配套设备采购GLZFCG2015A0267更改通知(一)
尊敬的各投标人:
2015年11月6日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桂林市政府采购网、广西云龙招标网上发布了司法专网配套设备采购【GLZFCG
一、招标文件 “第三章 货物采购需求中以下货物的数量及预算金额原为:
项号 | 货 物 名 称 | 数 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元) |
17 | 碎纸机 | 4 | 台 | 13200.00 |
23 | 电动力 | 25 | 台 | 75000.00 |
27 | 摄像机 | 4 | 台 | 3500.00 |
28 | 摄像机 | 1 | 台 | 1800.00 |
32 | 警棍 | 100 | 根 | 100000.00 |
36 | 电视机 | 13 | 台 | 65000.00 |
现更改为:
项号 | 货 物 名 称 | 数 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元) |
17 | 碎纸机 | 2 | 台 | 1200.00 |
23 | 电动力 | 25 | 台 | 87000.00 |
27 | 摄像机 | 4 | 台 | 20000.00 |
28 | 摄像机 | 2 | 台 | 16000.00 |
32 | 警棍 | 80 | 根 | 9000.00 |
36 | 电视机 | 9 | 台 | 41000.00 |
二、招标文件第37页“第三章 货物采购需求”中增加第37项号货物“警用强光手电筒”,具体要求如下:
项号 | 货物名称 | 采购需求 (技术参数、性能、配置等要求)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元) |
37 | 警用强光手电筒 | 1、规格尺寸(约):长150mm×直径26mm,灯头盖直径(约)35mm; 2、重量(约):250g; 3、材料:要求采用6061T6航空铝合金; 4、照明距离:≥120m; 5、弱光照明距离:≥100m; 6、爆闪频率:8-10HZ; 7、工作电流:700mA; 8、连续高亮照明时间>3小时; 9、连续工作时间>5小时; 10、电池容量:2200mAh; 11、使用寿命: ≥1000次; 12、充电时间(约):4小时; 13、灯管:3WLED; 14、光通量:100lm(流明); 15、色温:6000~6300K; 16、寿命: ≥10万小时; 17、防水性能:暴雨中正常工作; 18、前端有攻击头,具有攻击致痛、制服作用, 光源采用固态大功率LED,发光亮度≥100lm,配有高容量锂电池,要求容量大,寿命长,自放电率低,经济环保,使用前应先检查电池电压是否有3.6V; 19、外表面深度防滑处理,要求轻盈美观,能放在衣袋中携带,要求操作简单方便。灯具内部电路设计具有防止充电,短路保护装置功能。 20、使用寿命≥10万小时,持续照明时间>3小时,电池循环寿命(约)1000次; 21、全密封设计,能在水下1米作业,高硬度合金外壳,且抗摔性达到1米高度跌落不影响功能,耐高低温,高温性能好,要求能在各种恶劣环境条件下使用。 | 20 | 个 | 4000.00 |
三、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原为:“人民币贰佰陆拾陆万伍仟元整(¥2665000.00)”。
现更改为:人民币贰佰伍拾捌万肆仟柒佰元整(¥2584700.00)。
四、时间修改:
(一)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原为:“2015年11月20日下午16时30分前到达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账户”。
现更改为:2015年12月2日下午16时30分前到达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账户。
(二)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原为:“2015年11月27日上午10时整”。
现更改为:2015年 12月9日上午10时整。
(三)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原为:“2015年11月27日上午8时00分至10时00分”。
现更改为:2015年12月9日上午8时00分至10时00分。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修改内容的,作相应修改。
请按以上更改通知执行,其余内容不变。
采购人联系人:谢雪艳
采购人地址:桂林秀峰区解放西路3号
电话:13768136269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芳芳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3楼
电话:0773-2887388、2887399 传真:0773-2889218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