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邮电学校机关教学区及动力环境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23 15:4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山东省邮电学校机关教学区及动力环境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原采购信息内容;1、供应商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2)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和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承诺施工过程中全程带班,且在本单位注册,并提供本人在本单位2015年8月、9月、10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加盖社保单位公章)。(4)投标人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5)济南市以外企业须具有外地进济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存证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并报名。注册并报名成功后,按照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须提供本人在本单位2015年8月、9月、10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加盖社保单位公章);(5)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本人在本单位2015年8月、9月、10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加盖社保单位公章);(6)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7)济南市以外企业须持外地进济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存证明;投标人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复印件简单装订,原件审查后退还。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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